山西副省长牛仁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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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受王君省长的委托,山西省副省长牛仁亮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审计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并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审计整改。

    牛仁亮指出,近年来,全省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但审计整改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要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高度关注。他对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整改结果报告审计厅和省政府。接受审计的单位 “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列出时间表,限期落实。二是对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予以高度关注。如,招投标问题,要依法规范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的招投标法进行招投标;资金方面的问题,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透明,保证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工程安全;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在国有资产发生交易的过程中,要规范重组、入股、转让等交易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对土地的转让要规范化,土地收益的收缴和使用要规范化。对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要规范化、透明化;各级财政对应收未收、应缴未缴的一些款项,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财政资金的使用要规范,注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资金的使用要规范透明。对上述问题,无论接受审计的还是没有审计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都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和防范问题的发生。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提升制度,创新制度。针对那些反复发生、关系全局的突出问题,要注重从制度方面查找原因,解决问题,要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计机关要更多地从全局和大局的高度提出建议。

    牛仁亮强调,要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解决存在问题。要注重制度建设,深化改革,建立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审计机关要根据审计法的规定,依法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审计,努力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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