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突出“五个注重”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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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日前,甘肃省审计厅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甘肃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跨越式发展。

    一是在项目组织上注重统筹安排,提高效率。采取划片、划区域的形式,对同一地域被审计对象,可计划在一个年度内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对同一地区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同一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原则上实行同步审计。切实抓好“五个结合”,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法定职责相结合,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工作相结合,将监督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相结合,将科学制定项目计划与扩大审计覆盖面相结合,将完善审计管理模式与创新审计技术方法相结合,以最大限度地节约审计资源。

    二是在审计对象上注重审计范围,突出重点。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所涵盖的人员范围,提出了加强对掌握大量资金(资产、资源)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并提出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逐步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提高到60%以上。

    三是在审计内容上注重探索完善经济责任分类审计。将审计对象按照其承担责任的不同,对离职一年以上的领导干部以及承担经济责任不多、管理资金量不大等非重点审计单位或接受财政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时间不满一年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再安排或短期内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细化、明确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的审计内容和相关事项,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

    四是在审计方式上注重探索开展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积极探索建立以经济责任审计为统领的审计工作新格局,以规范市委书记、市长权力运行为审计监督目的、以党委经济决策为抓手和以绩效审计为核心的同步审计新方法。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项审计的统筹结合,达到整合审计力量、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成本的目的。根据市委书记、市长在经济工作中既紧密关联又各有侧重,以及党委决策与政府执行的实际,对书记,突出对其任期内重大经济社会决策的审计,看发展思路、看工作措施、看实施效果;对市长,按照党委管重大决策,政府贯彻执行的原则,突出执行审计,看执行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建设性,努力促进本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在审计评价上注重“三权一廉”“五大责任”。突出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管理监督权以及廉洁从政(从业)情况即领导干部“三权一廉”情况的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界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中的事业发展责任、依法行政责任、科学决策责任、经济管理责任、勤政廉政责任,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深化和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切实当好 “理财谋士”和“经济卫士”。(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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