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联合组开展督查 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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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组成三个联合督查组,分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龙岩、宁德七个设区市,重点督查了2011年度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13个市、县(区)的16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5位设区市公安局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执行及整改落实情况。联合督查组分别在设区市召开了审计整改座谈会,传达省领导讲话精神及批示要求,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汇报,并对执行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以及落实审计建议情况等进行了核查。
    
     从联合督查情况看,各地党政领导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扎实有效做好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决定书,已基本执行到位,措施得力;审计报告中要求进行实质性整改的事项,大部分得到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督查显示,政府性资金管理得到规范;普遍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专项资金获得及时合理拨付;违规出让国有土地、返还土地出让金行为得到遏制,部分欠缴土地出让金收缴入库;固定资产投资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纳入财政管理。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亲自抓。13个被审计的市县区现任党政主要领导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十分重视,亲自抓整改,主动听取各相关部门对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注重从体制和机制上研究治理措施,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保证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连续性,如龙岩市委书记黄晓炎两次作出批示,要求市委办、市政府办抓紧研究,落实整改,督查室做好跟踪督办;厦门市同安区两位党政领导对存在问题进行逐条分析研究,提出落实措施和整改方案,并要求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整改落实机制。大田县委书记赵荣生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针对审计揭示的问题,明确提出要端正整改态度、逐项对照梳理、提高执行能力、提升整改实效。
    
    二是从源头上遏制,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有关市县区分管领导、各有关部门,对照问题,逐项研究,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环节和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方案,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和落实审计建议,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惠安县财政局在编制好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将预算项目细化并批复到预算单位,按规定用途拨付财政资金;将乐县取消了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名义或财政资金为企业借款作担保的规定;罗源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水利资金、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检查,清查近年来已供地项目的履约情况及项目落地情况等。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监管。从联合督查情况看,所审计的五个设区市公安局结合公安部统一开展的公安机关“审计整改年”和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主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执法行为,尤其针对涉案财物和保证金监管、部分基层所队以不同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报销费用、“三无”违规车辆处置、监所劳动生产和日常管理、保安公司的脱钩改制等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健全了制度,强化了监管,进一步加强了公安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据悉,联合督查组将继续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整改,并通过健全制度进一步改进规范今后工作。今年由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共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联合督查,是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来的一大制度性举措,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严格履职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意识,促进被审计对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效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广度和深度。(郑晓冲 林丹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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