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审计机关连续三年开展综合考核成效突出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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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审计厅发文对5家2011年度全省审计机关综合考核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在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江苏省长李学勇亲自到会为全省审计机关经综合考核确定的5家先进单位颁奖。先进受鼓舞、后进欲追赶,创先争优的热潮推动审计工作跨越式发展。

    今年1至4月,全省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996个,其中绩效审计项目869个,绩效审计工作量占到审计业务工作总量的79.39%。共为国家增收节支4.4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4件,2429篇次各类审计报告和信息被批示采用,其中厅本级有16篇被省领导批示。

    江苏审计机关综合考核始于2009年。三年来,全省审计机关将综合考核作为推进工作和检验成果的有力抓手,在省厅综合考核工作委员会的组织下,坚持“全面考核、突出实效,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于操作”的工作原则,采取单位自评、各地互评、现场核查、公众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方法,突出落实上级部署情况、审计项目质量、审计基础工作、地方政府和社会满意度、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等核查重点。通过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规范考核工作;组织人员培训,细化职责分工、统一评分尺度;严格现场核查,掌握真实情况、确保公平公正;实施通报表彰,促进问题整改、树立工作典型等办法措施。江苏审计综合考核工作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全省审计机关“人、法、技”建设,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项目质量得到切实保障,审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省审计厅在综合考核中将抽查各市局当年完成项目作为重要手段,将项目质量评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体现了项目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生命线”的突出重要性,在全省审计机关形成了高度重视质量、严格管理质量的良好工作氛围,项目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内部控制逐步增强,通过在综合考核中不断拓展质量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了各市审计业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的健全。2011年,各省辖市审计局依据修订后国家审计准则,制定相关业务管理规范43项,体现了审计规范化建设的最新要求,为提高项目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执法行为日益规范,综合考核工作的深入推进,促进了各地严格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审计监督,认真对照国家审计准则规范审计行为。从考核结果来看,各市审计项目质量得分逐年提升,从实际情况来看,2011年全省未发现一起审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未发生一起被审计单位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三是精品项目不断涌现,在确保执法行为总体规范、项目质量全面达标的基础上,综合考核促进了一批方法先进、成效显著的优秀审计项目脱颖而出。近三年江苏选报审计署参加全国评选的六个审计项目,有四个被评为地方优秀审计项目,两个被评为地方表彰审计项目。

    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审计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加快。综合考核作为引领全省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指挥棒”,三年中,在激发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调动审计机关履职的能动性,增强审计事业发展的前瞻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起到了指引方向、推进工作、辅助决策的良好效果。一是审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结合审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2009年首次综合考核中,省审计厅就将审计信息化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这为江苏审计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提供了积极动力,在近三年审计署组织的计算机中级水平考试和AO应用实例、计算机审计方法征集中,江苏的通过率、优秀率和获奖数均为全国第一。二是审计科研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考核从服务审计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审计科研工作及理论研究给予了关注。近三年,江苏各级审计机关有多项审计科研成果获全省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并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全省审计科研水平取得长足进步,研究成果对江苏审计实践的支撑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三是绩效审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考核三年的发展历程与省审计厅近三年对绩效审计工作的强势推进是同步的。在综合考核中,以方法创新、制度促进和获评优秀绩效审计项目等加分的形式,对各地绩效审计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予以肯定,发挥了考核的激励作用。三年来,全省共实施绩效审计项目15196个,绩效审计工作比重接近80%,江苏“综合问效型”绩效审计模式初步形成。

    工作成果得到充分利用,审计建设性作用进一步体现。综合考核将审计工作发展方向和党委政府及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工作要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促使各级审计机关更加自觉地将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严格地按照“内容再贴近、质量再提高、时效再增强”的要求,提高审计成果综合利用水平。一是审计监督作用得到体现,综合考核鼓励审计机关在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2011年全省审计机关共提交审计报告和信息简报18322篇,其中13009篇被批示或采用,相较2009年分别增长了11.7%和19.1%,体现了审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建设性。二是审计执法成绩得到肯定,综合考核提升了审计工作水平、增强了审计服务能力、树立了依法审计良好形象,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三年共向各市政府和被审计单位发放满意度调查表429份,满意率达到100%,2011年有10个省辖市审计机关获得省级或市级文明单位(行业)称号。三是审计工作氛围得到改善,通过实施和推进综合考核,在全省审计机关营造了勇于争先、不甘人后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全面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作局面,引领了转型升级、秉要执本的前进方向,为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李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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