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盯牢“环保”盯住“资源”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获省政府表彰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1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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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为充分肯定各部门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所做出的贡献,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出决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省审计厅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被评为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省审计厅着眼于促进“资源”、“生态”、“环保”、“三农”等国家宏观政策落实,以流域或行业审计为主要模式,强化对涉及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紧紧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目标,着力提升审计监督覆盖面,先后组织全省审计机关深入开展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环境保护、土地整理等多项审计。

    2006年,组织全省21个市(州)所辖164个县(市、区)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审计。共审计主管部门164个,抽查乡镇及林场2042个,抽查项目施工及管护人员17779人,审计资金总额11.08亿元,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07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9%,有效促进了该省天然林保护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进一步规范。

    从1999年退耕还林工程开始实施以来,先后数次组织全省范围内的大规模审计。2010年,再次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采取“上审下”与“同级审”相结合的方式对16个市(州)所辖114个县(市、区)退耕还林工程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共审计退耕还林工程主管部门402个,乡镇576个,农户17297户,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3.66亿元,提出规范化建议360余条。审计结果引起了省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

    近年来,省审计厅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审计项目。2007年对部分市(州)30个环保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2008年,组织对7个市州环保专项资金的征收、解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2011年,组织对沱江流域的4市7县区城市生活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共审计调查主管部门50余个、污水处理厂8个、垃圾填埋场8个,涉及资金20.34亿元,通过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体制机制上提出具有较高可行性的建议意见,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可,制定出台了相关措施和规定,有力促进了沱江河流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为规范土地整理工作,2011年,省审计厅积极协调国土资源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省投资土地开发整治复垦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投资土地开发整治复垦项目竣工决算编报和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两个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审计和国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督职责、明确监督任务、细化监督措施,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兼顾,扎实抓好对土地整治复垦项目的审计监督,认真查处土地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和损害农民权益行为。当年组织全省完成49个省市县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成效显著,有效促进了生态经济良性循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

    “通过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注意从法律、政策和机制等宏观层面研究产生问题的原因,积极提出审计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促进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的项目和资金规范管理,审计机关为四川省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做出了特殊贡献。”该处负责人说。(范志彤 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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