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义在审计署司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研究班上强调:要坚持、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3日】
【来源:《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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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为期5天的审计署司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研究班在京结束。本次研究班的主题是总结回顾中国审计工作发展历程、研究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刘家义审计长参加了研究班,并作总结讲话。副审计长董大胜、余效明、石爱中,总审计师孙宝厚,副审计长侯凯,中央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组长陈蔷,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李勇库,署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陈尘肇参加了本次研究班。

刘家义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通过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不仅要总结国家审计三十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更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肩负的责任,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在整个国家制度及国家治理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而更加坚定地坚持这项制度,并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自觉地完善和发展这项制度。

刘家义指出,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要讲求方法,把握方向。要坚持学习和借鉴,总结实践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理论上的提炼;要坚持历史观、过程观、发展观,用发展的眼光来衡量和研究问题;要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审计制度”这三个关键词 ,牢牢把握研究方向。

刘家义强调,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这个命题,要抓住关键和重点。首先,要深入研究这项制度建立、充实和发展的环境、背景和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产生、发展和完善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制度基础是我国的政治制度、政治体制、经济制度、经济体制、文化体制以及医疗、卫生、教育、就业保障等制度;《宪法》、《审计法》等法律则提供了法制基础。其次,要牢牢把握审计工作的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并推动国家良治。第三,要密切关注《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涉及到审计制度的法律体系和行政法规。第四,要切实把握审计的功能定位,明确审计是国家治理系统中内生的具有预防、揭露、抵御功能的一个“免疫系统”,是国家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第五,要明确审计的职责权限,中国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决定了中国审计的全部职责和权利。第六,要充分认识“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识到这二十字方针的内涵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的。第七,要关注审计的组织体系和领导体制。我国国家审计的组织体系和领导体制是《宪法》规定的。第八,要关注审计工作的相对独立性。避免走入绝对独立及独立性就要垂直管理这两个认识误区。第九,要关注中国国家审计的报告制度。审计机关要向政府报告工作;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审计机关要执行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的审计公告制度。第十,要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方法体系。既有国际审计机构共有和共同遵守的方法,又有许多我国国家审计特有和独创的,如跟踪审计,审计调查,多种审计方式结合,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等。第十一,要关注审计的作用和效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十分重视整改问责,并积极地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深化改革、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在审计过程中注重自身的建设性、宏观性和全局性。第十二,要关注审计队伍、审计法规、信息化、审计文化理论等审计的基础建设和基本保障。第十三,要关注审计与纪检监察、司法、媒体等其他外部监督的相互关联。要充分认识到审计与其他外部监督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促进国家治理,保障人民利益而尽职履责的。

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的司局级正职领导干部参加了本次研究班。(关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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