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4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致函审计署,通报了该省关于县级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全部问题已经得到纠正或研究提出了整改计划,有关地方政府纷纷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收到审计署送达的河北省县级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和审计决定后,河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切实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规范。为此,河北省成立了以省财政厅厅长为组长的财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分赴有关市、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地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省政府表示,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规范预算、决算和资金收支管理,努力提升市、县(市、区)财政管理水平。(张磊)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