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有关部门重视审计建议保障性住房整改工作落实有序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8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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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对河北省2011年保障性住房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河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审计建议,整改工作落实有序。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整改到位。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严格督办石家庄、沧州等市整改落实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验收,并适时启动通报、约谈等问责程序。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项目程序。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制度体系,修改、完善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意见。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严格基本建设制度程序。
    
    三是保证资金安全,着力公平分配。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监督检查制度,采取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以上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等措施,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可靠稳定;同时,该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审联查动态化审核机制,及时将有关数据录入信息系统,为公平分配提供真实可靠信息。
    
    跟踪回访表明,审计监督保证了保障性住房相关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为促进完善河北省住房保障制度、维护广大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切身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秦力 刘明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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