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度重视社保审计整改 逐事逐项制订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8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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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联合地方审计机关开展了宁波市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宁波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审计情况及整改工作汇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逐事逐项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并着力从机制和制度层面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取得积极成效。

    在制度和政策执行方面,针对部分地区政策执行不到位,未按工资总额征缴的问题,市政府研究制订了《宁波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暂行办法》,从新社保年度起按工资总额征收社会保险费。针对社会保险制度存在差异,造成重复参保问题,也已研究制订新农保并轨政策方案,并要求各级政府着手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管理系统,力争从源头上彻底杜绝重复参保问题的发生。

    在管理方面,针对信息化建设尚欠完善,导致向死亡人员发放社保待遇等问题,市政府制订出台《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着力推进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共享系统的开发建设,目前已完成联调测试并投入运行。该系统整合了民政、人社、住建、公安、工商、税务、国土、交通、金融等部门信息,实现信息互通共享,能有效避免多头享受、重复享受保险等现象的发生。

    在相关保障政策落实方面,针对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标准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和县(市)着手开展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完善的调研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稳步提高被征地人员待遇保障水平。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应保未保的被征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加大对各地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考核力度,力争使社会保障范围覆盖到所有被征地人员。同时,鼓励引导有条件的被征地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宁波市政府还以此次审计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下大力气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按照《宁波市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提出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深化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相关配套政策;二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比重,优化基金存款结构,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努力提高基金投资收益率;三是进一步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加大基金反欺诈工作力度,理顺基金管理体制,规范基金管理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工作效能,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杨志永  张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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