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积极采纳审计建议 促进节能减排资金和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6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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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审计结束后,江苏省政府对审计揭示的节能减排政策制定执行以及专项资金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认真梳理,分层级落实责任。审计结束后,江苏省政府及各级主管部门迅速行动,组织财政、环保、水利等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认真梳理,对有关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或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意见。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江苏省制定了《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多项规章制度,为推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积极推进统一规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管理办法,推动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财政等各职能部门强化信息沟通对接,严格审查。

     三是规划指导,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在整改的基础上,狠抓督促落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江苏省明确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发展规划和国家投资体制管理方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确保相关项目建设有序有力推进;同时,加大宣传国家支持政策措施的力度,让社会和用能单位全面了解并主动运用国家政策,以审计为推动力,全力以赴地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鄢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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