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加强审计整改 以制度规范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5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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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在对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跟踪检查时了解到,甘肃省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各地市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委托兰州大学教育学院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对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等形式,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并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3﹞7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解决当前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和引导布局调整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高度认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重要性。认真总结布局调整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要清楚地认识到当前一些地方脱离实际撤销交通不便地区的小学和教学点,造成学校覆盖半径过大、班额过大、安全隐患增多、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等突出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布局调整顺利开展,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意见》要求,各市县区要科学制定布局调整专项规划,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地方政府要根据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结合标准化学校建设、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布局调整规划。学校撤并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定、论证、公示、审批等程序,充分征求家长、学生、教师、当地群众、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意见,充分考虑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等客观因素。学校撤并要坚持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对多数学生家长、当地群众或听证会代表反对,学校撤并后不能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并入校寄宿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形成超大规模或“大班额”的学校均不得撤并;对撤并后产生上述问题的要重新规划,按程序予以恢复。

    《意见》指出,要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要求各级政府要创新村小学和教学点的管理机制,在经费保障、教师职称晋升、工资保障、师资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均对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给予一定的倾斜和照顾。要进一步完善布局调整相关配套措施,为寄宿制学校配备宿舍、食堂、饮用水设备等必备设施,配备教学辅助和生活管理人员。加强寄宿学生管理,切实解决布局调整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意见》还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妥善做好闲置校舍的处置管理,合理利用教育资源。省政府督查室和教育督导团要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纳入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之中,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建立督促、问责机制,督促各级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稳步推进布局调整工作,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吴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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