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就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0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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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0日,审计署发布了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围绕此次公告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同志。

     问:为什么要开展此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

     答:2011年,审计署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确定的原则,对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和救助责任的债务进行了审计,摸清了截至2010年底的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3类债务情况。两年过去了,地方政府这3类债务情况如何?与2010年同口径相比,债务规模、结构和风险状况有什么变化?债务管理中出现了哪些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隐患?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进一步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为此,审计署决定对部分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一次跟踪审计,目的是为了摸清2011年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增长变化情况,揭示债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隐患,促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问:这次审计的范围是什么?

     :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组织特派办对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及其所属的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辖区,共计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6号)规定,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划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三种类型,按照“见账、见人、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涉及的903个政府部门和机构、223个融资平台公司、1249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83个公用事业单位、273个其他单位、22 240个项目,共75 559笔债务进行了审计。

     问:如何看待2011年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债务状况?

     :根据审计结果,对于2011年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我们应当全面、客观地看待:
    一方面,我们要看到2011年以来地方政府在加强债务管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一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有所完善,2011年以来,36个地区中有14个新出台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有10个新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二是积极处理存量债务,36个地区累计偿还和化解存量债务1.33万亿元,占2010年底债务余额的39%;三是加强了对新增债务的控制和管理,有12个地区2012年底债务余额比2010年减少了1417.42亿元;四是进一步清理规范了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2012年底223家融资平台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比2010年增长10.95%,资产负债率比2010年下降4.16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看到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36个地区2012年底债务余额共计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12.94%,有4个省和8个省会城市本级增长率超过20%;二是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风险凸显,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已超过100%,最高达189%,债务偿还过度依赖土地收入,高速公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规模增长快、偿债压力大、借新还旧率高;三是一些地方通过信托、BT(建设-移交)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融资问题突出,隐蔽性强、筹资成本高,蕴含新的风险隐患;四是融资平台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质量较差、偿债能力不强;五是一些地方还存在违规担保、违规融资、改变债务资金用途、债务资金闲置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抓紧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督,切实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正在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完善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2012年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对地方政府通过违规集资、BT、信托等方式举债和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等行为进行制止,并要求地方政府进行清理整改。

     问:此次仅审计了36个地区,2012年底的政府性债务余额已达3.85万亿元,按地区数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是否非常巨大?

     :此次审计的地区数量虽然仅有36个,但这些地区2010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已占到了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10.72万亿元的31.79%。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一是此次审计的36个地区所涉及的18个省份中,有8个东部省份、5个中部省份,还有西部的1个直辖市,其经济总量和财力水平都相对比较高,债务规模也相对比较大;二是此次审计的政府级次均为省本级和省会城市本级,这两个政府级次也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占比最高的。虽然全国省、市、县个数众多,但不同区域、不同政府层级的债务规模所占比重差异很大,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36个地区占全国地区个数的比重来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情况。

    相关链接:2013年第24号公告: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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