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长刘伟平强调:抓好整改 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8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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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署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对甘肃省财政收支、省本级和兰州市本级政府债务、2011年至2012年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类支出科目资金及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和建设等4个方面情况实施了审计,下达了审计决定,指出了甘肃省中央财政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为了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主持召开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11个省直部门和兰州市、白银市等10个市州政府及兰州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省长办公会议,对审计署甘肃省财政收支等4个方面审计查出问题做了专门安排部署。刘伟平指出,审计监督是《宪法》确立的监督制度,强化审计整改对于维护正常的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刘伟平要求,一要明确整改责任。省政府领导要按照谁分管、谁指导,资金审核部门要按照谁审核、谁监督的原则,指导、监督资金使用部门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审计署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资金使用部门和市州要尽快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分解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审计部门要建立审计整改情况的回访和检查核实制度,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整改工作进度。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拒绝、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资金使用单位领导从严问责,保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要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管理。审计部门要立足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加大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等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计监督力度,督促市州和部门加强改进预算管理,规范细化预算编制,严格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大国库现金收支管理,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坚决杜绝管理漏洞。三要加强项目建设审计监督与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大对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督,积极督促相关项目审核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建设关键环节和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力度,强化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四要注重政府性债务管理。各地要不断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制度,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规范举债程序和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严格控制增量债务,切实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编制债务收支计划。要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监控机制,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和监控,防范和规避可能引发的债务风险。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市州、各部门对审计中反映出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健全完善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要完善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一支笔”审批、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和落实省长办公会议精神,该省审计厅会同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于7月上旬开始,由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带队,抽调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领导、处级干部共15人,组成4个督查组,对甘肃省财政收支等4个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孙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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