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建议 促进能源节约利用工作有效开展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1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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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甘肃省政府针对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在对该省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类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和建议,有力推进全省能源节约利用工作科学开展。

    以完善制度为抓手,促进财政资金和能源节约利用项目的规范管理。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编报管理工作,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整改,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预算编制管理工作,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完善并细化专项资金管理,落实企业专项资金管理等规定。同时加强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审计后甘肃省组织力量对部分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了详细检查。二是建立健全了资源能源类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等制度,规范管理项目的组织申报、资金拨付与使用、招投标、进度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为抓手,促进能源节约利用项目有序开展。一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倒排工期,逐步落实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二是组成多部门参与的帮扶小组,协助企业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制定加快实施计划。三是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查,加大对项目企业的指导管理力度,做好宣传推广,推动项目建设。

    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为抓手,保障能源节约利用工作的健康开展。甘肃省按照谁审核、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违规获得的各类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全额收回。通过落实责任主体,通报批评6个部门,并责令三部门作深刻检查,给予22人免职、党内警告、行政警告、通报批评等党政处分。对违法占地、违规招投标等行为,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杨育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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