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全力整改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1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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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对辽宁省2012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辽宁省本级财政收支情况,并延伸审计了沈阳等市(县)。近日,该办在审计回访时了解到,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辽宁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分解落实责任。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同志作出“认真研究、全力整改、并上报结果”的重要批示,要求省财政厅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会同接受审计的省直部门及有关市县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形成整改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列出整改时间表,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二是严肃认真进行整改,坚决执行审计决定。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三大类问题,该省组织有关部门、市县进行了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如,对于省本级代编预算规模偏大等问题,该省出台了相应工作方案,2013年省本级部门预算批复到位率得到有效提升。对于审计决定中的问题,该省已组织有关部门和市县废止了相关的自定招商引资政策,纠正了错误做法,还有一些问题预计在年底前整改完毕。

    三是出台政策文件,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制度不完善和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该省及时研究制定政策,出台文件堵塞漏洞。2013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从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等9个方面规范政府理财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此外,省财政厅结合省本级预算编制实际,制定了《关于调整2013年预算批复方式减少财政代编规模的工作方案》,本溪市制定了《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选择代理银行实施方案》,辽中县制定了《辽中县财政对外借款及往来资金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罗兵  张稳瑜  于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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