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审计建议力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压减财政结余结转 规范国库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2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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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山东省财政厅根据审计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2年结余结转资金压缩幅度较大,省级公共财政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金额分别比上年减少10.87亿元、17.2亿元,收回以前年度省直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069.8万元,在编制2013年预算时统筹安排使用。同时,专门印发《关于压减财政结余结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从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大力清理、压减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国库资金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等5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该通知规定,对省直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要分单位、分项目排查分析,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对基本支出结转资金,要首先用于增设机构、增编增人等产生的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对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省财政将加大统筹力度,合理压缩部门下年度财政拨款预算。从今年起,省直部门在国库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要一律收回省财政。省直各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省直部门2013年年终结余结转规模大幅度压减。

    近年来,山东省审计厅对省财政厅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由于有些支出项目进度迟缓以及分配资金较晚等原因,存在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问题。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建议对结转结余资金加大清理检查力度,建立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衔接制度,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对项目已完成或原有项目已取消等形成的结余资金,要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对确属有明确用途的资金,要结合加强项目库建设,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执行进度。对财政结转资金,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项目规划,及早做好项目论证,促进资金及时有效使用。(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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