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今年审计整改工作呈现三大特点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8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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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省审计厅负责人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报告继续延续去年审计和被审计部门“一把手”同步报告整改情况模式,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来,是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是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的体现。

    “从这次整改情况来看,各部门认真负责,整改的决心大、进展快、效果好。”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计部门和15个厅局“一把手”的汇报之后,对审计整改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今年整改工作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整改既“快” 又“好”。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在今年7月份省人大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立即行动,召集有关部门积极部署整改工作。省审计厅向有关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单位发出限期整改函,并派出整改督查组,督促整改和建章立制,进一步拉紧整改的“弦”。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省直部门单位在加强自身整改工作的同时,也加大对市州的督促整改力度。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截至2013年10月底,各级各部门单位所涉及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因客观情况或历史原因产生的问题,也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办法予以规范。

    二是更加关注财政投入绩效。从报告反映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单位在整改中,聚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纠正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如省扶贫办采取措施整合扶贫资金,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力争较好发挥扶贫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同时还下放了部分资金项目的审批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科技厅制定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方案》,规定安排资金要尽量突出重点,2013年科技项目数较上年减少25%,经费投向集中度有较大提高。

    三是突出制度的“笼子”。今年审计整改工作更加重视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再度发生。省政府在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时,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进一步推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从制度和机制方面加以整改,筑牢制度的“笼子”。目前,已健全各类规章制度82项。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希望审计部门对问题多发的政府采购领域,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资金预算,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防止腐败问题发生,促进实现扶贫攻坚目标;希望各部门更好地运用审计成果,使审计成果实行“两个挂钩”,一是与干部的考评、升迁挂钩,二是与财政公共预算挂钩。同时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度,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同时表示,省人大也要帮助营造一个良好的审计环境,特别是明年要实现全口径预算,工作难度更大,任务更复杂,将在制度层面给予审计部门更大的支持。(兰志荣 唐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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