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审计署印发《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5日】
【来源:审计署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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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法律意识,提高审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审计机关在推动依法治国、完善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近日审计署印发了《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进一步明确审计干部学法用法的工作目标——要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依法治国总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意见》强调,要重点学好用好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治理念和基本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宪法、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法治建设的讲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学原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商法和经济法等。二是党规党纪和保密法规。主要包括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保密法及其配套规定等。三是审计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等。四是与审计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财经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务院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财政、金融、企业、政府投资、社会保障、资源环保、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五是机关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外事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

    《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健全审计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完善审计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师资教材建设,不断创新审计干部学法形式。一是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二是要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严格规范审计行为。要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严格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三是要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通过审计,揭示相关法律法规不执行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揭露和查处违法乱纪行为,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促进政府部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要着力揭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办法不衔接、不配套以及不适应、不利于甚至阻碍科学发展等问题,揭示各项法规制度在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法规制度完善;积极提出加强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法律法规,促进深化改革、完善法治。

    《意见》还强调,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审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审计干部学法用法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对学法用法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或表彰;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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