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审计促进农业综合开发步入快车道
加快制度建设 加强质量监管 加大投入力度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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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湖南省审计厅组织对宁乡县等6个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就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审计整改意见,该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采纳审计建议,提出“找原因,寻对策,定细则,辟新径,重时效,抓考评”的十八字方针,积极研究部署,采取措施,确保审计整改“落得实、有效果”。

    据悉,为有的放矢落实整改,该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举办了全省农开资金管理培训班,对审计中发现的的问题进行了专题通报和解剖,从自然条件、省财政补助标准和问题产生的主观原因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要求基层农开部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培训班结束后,立即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具体部署整改工作。

    针对农业综合开发管理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该省农开办相继出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监理管理规定》、《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技术规程》,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的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同时,编印农业综合开发制度汇编,向全省农开系统发放。

    针对农开工程质量和项目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该省农开办结合全省农开土地治理项目“工程质量年”活动,在全省建立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工程指挥部、乡村干部、群众代表 “五位一体”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强化在资金、项目、综合、绩效4个方面20项指标的工作考评机制。并着力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度,对申报单位材料不实、有意造假骗取立项的问题,申报企业、合作社五年内不得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州、县农开办承担考察责任,市州农开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承担推荐责任,验收组组长及成员承担验收责任。

    针对农开工程后续管理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该省农开办积极探索有效的办法:一是适当增加管护经费投入,从土地治理项目年度计划中计提财政资金总额的1%专项用于工程管护;二是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或农开工程管护协会,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等形式,积极筹集管护资金。三是村民委员会组织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参与修复项目区公益性农发工程,但不得额外加重农民负担。四是鼓励乡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财力情况和实际需要,从集体收益中安排或在工程收益中适当提取管护经费。

    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该省加强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监管的有效性,对于夯实农业基础、提升湖南粮食生产能力,将发挥积极作用。(蒋励 李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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