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依托“制度+科技” 全面提升投资审计全覆盖的效能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5日】
【来源:上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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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上海市审计局从审计目标定位、审计计划管理、审计资源整合、组织管理模式创新等方面入手,着力打造“升级版”的投资审计全覆盖,投资审计全覆盖的效能得以全面提升。

    2009年9月,上海市政府批转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四部门共同制订的《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对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实施审计全覆盖,开启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的探索之路。2010年10月,根据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四部门又分别制订了项目储备库管理、工程监理管理、财务监理管理、审计监督四个暂行办法,完善对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上海市审计局每年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的滚动审计计划,确定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1年至2013年,该局完成了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239个,基本覆盖了同期市级建设财力项目。

    一是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计划的针对性。经过积极协调,实现了该局审计专网与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技术上的对接。与此同时,该局对全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进行二次摸底调查,及时把握全市建设项目总体情况,跟踪掌握财力投资大、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动态情况,探索建立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组织模型和管理模型,提高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计划的针对性。

    二是积极开展联合委托审计,提高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的时效性。根据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局以市级财力投资5000万元为标准线,实行项目分类管理,建立审计项目储备库。对使用市级建设财力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由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三是健全纵向协同机制,提高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的整体性。针对市级财力建设项目多数是市、区(县)共同建设的实际,该局通过与区县审计机关的上下“联审”,实现对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的完整和统一。该局首先制定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授权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授权审计制度。在市级道路改建工程、重大项目动拆迁和前期费用审计中,组织协调区县审计局对由各区负责组织实施的部分工程开展审计,形成市和区(县)审计机关的合力,提高审计监督的覆盖面。其次对涉及全市范围的审计项目,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方案、统一要求、统一汇总成果、统一处理方式、统一对外报告”的“六统一”原则,组织协调区(县)审计机关开展同步审计,从整体上、宏观上反映项目建设管理的实际状况。

    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制度建设,提升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全覆盖的执行力。该局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的有效保障和依据。在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审计条例》中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重点内容、延伸调查范围和审计结果的法律效力,规定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明确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避免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与工程合同之间产生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在法律效力上的冲突。同时条例也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有关部门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理顺了审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五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全覆盖的绩效。去年下半年,该局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区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和审计公开工作,强化投资审计监督职能,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重点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要以政府投资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关注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合理确定绩效审计评价依据。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管理绩效、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绩效和项目投资效果等情况,着重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项目成本增加等问题,促进建设单位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减少损失浪费,促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王继军  汪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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