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审计助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6日】
【来源:陕西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陕西省审计厅印发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及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执行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工作。

    2013年,陕西省审计厅对全省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43个县(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2.7亿元、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88亿元、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均经费资金1.7亿元。抽查义务教育中小学校446所,涉及学生19.35万人。审计结果表明营养改善计划基本得以顺利实施。审计发现一些县(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审计要情专报》报告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领导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和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所提意见和建议,就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陕西省审计厅针对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一是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职责,切实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二是多方协作,加大资金扶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注重实效,做好学校食堂和营养餐配送中心建设。三是规范实施,防范风险。强化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防范管理风险。四是认真整改,健全内控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五是严肃纪律,建立问责制度。对整改落实不力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屡查屡犯,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目前,陕西省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正在按照要求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纠正存在问题。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和资金资助有效发挥作用,使“营养改善计划”等项教育惠民工程成为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人民满意工程。(刘省哲  黄松)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