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审计厅完成全国首项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7日】
【来源:贵州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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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贵州省审计厅于今年2月24日至5月20日对赤水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6月25日已出具了审计报告。

    贵州省审计厅以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作为评价标准,分别对赤水市关于森林资源、国土资源、水资源、创新体制机制以及对所属领导干部政绩观考核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于具有可比性指标的自然资源,分别提取了2011至2013年三年指标,通过对比,从数量的增减变化,分析该项工作的实际成绩。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关于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管理、开发利用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贵州省审计厅已依法进行了处理,提出了审计建议。

    该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大力支持。工作期间,审计署领导来到贵州,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题调研指导;省委副书记李军先后两次对该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审计署科研所相关专家也到审计现场给予了指导。到目前为止,全国省级审计机关开展这项工作并出具审计结果的,仅有贵州省一家。

    下一步,贵州省审计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经过充分的论证的基础上,根据赤水河流域自然资源资产分布情况和赤水市审计试点结果,提出赤水河流域(贵州省范畴)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指导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二是总结赤水市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经验,结合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课题组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荔波县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荔波县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审计组预计7月初进点,10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11月底前出具审计结果。三是在荔波县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结束后,根据赤水市和荔波县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情况,形成综合报告报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以指导全省审计机关开展此项工作。(樊传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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