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坚持用新《条例》指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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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审计厅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择优选拔13名处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这是该厅党组积极适应干部队伍建设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努力走活干部队伍建设这盘棋的具体行动。

    加强政策宣传,牢固树立《条例》指导地位。该厅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领导解读等方式认真抓好《条例》精神学习。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新《条例》的一系列精神,利用干部选拔动员大会时机,结合厅干部工作实际,对《条例》基本精神进行详细解读,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干部人事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组织把关。该厅不断强化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增强对干部工作的全局性把握。厅党组明确用人导向,坚持把基层任职经历作为硬性条件,把年龄偏大、工作年限长的干部作为优先解决非领导职级待遇对象,并认真做好引导和政策宣传。先后在干部选拔不同阶段,分析干部队伍现状,酝酿选拔工作方案,讨论民主推荐意见,分析人选特点,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人岗相适。

    强化标准意识,注重用制度规范干部选拔工作。以民主推荐选拔干部作为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重要契机,该厅针对审计职业特殊性,对业务素质、主动作为、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重点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五个环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积极协调争取组织部、人社厅等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制订了《云南省审计厅处级干部选拔配备工作方案》,为今后一个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探索了有益的路子。

    注重思想引导,努力营造和谐发展氛围。该厅党组全程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和心理调适,营造了靠实绩求进步、凭素质图发展的和谐干事氛围。民主推荐干部动员大会专门就“正确行使权力、保持健康心态”进行了教育动员,确保干部职工以良好心态审慎用好表决权。根据组织程序,专门召集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了任职前集体谈话和廉政谈话,要求珍惜难得机遇、争创一流业绩、适应角色转换、树立良好形象。

    认真搞好监督,切实维护“四权”。为把公开透明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构建了全方位的立体监督“防火墙”,该厅主动邀请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驻厅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及直接责任人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认真落实“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和“五个一律”惩戒措施,做到方案程序、资格条件、推荐结果、组织考察等各个环节在内网公示,真正把群众满意度高、敬业爱岗、能力突出、埋头苦干的干部选拔出来。(李玥帆 赵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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