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构建全省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一盘棋”格局
不如实及时报告,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9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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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审计署“两个责任”座谈会精神,贯彻四川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简称“两个意见”),8月29日,四川省审计厅召开全省审计机关落实“两个责任”贯彻“两个意见”座谈会,提出,增强全省审计机关整体合力,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全省“一盘棋”格局。

    会议指出,抓好一县、一市审计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在为审计工作大局作贡献。要严格落实即时报告制度,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市、县审计机关在廉政方面出现不良倾向或发生的重大问题,本单位干部被执法执纪机关调查或被媒体曝光炒作等重要情况,必须按照规定,在第一时间报告省厅,切实做到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及时沟通。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或不及时报告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要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市(州)审计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对现行的不完善、不科学、执行不力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查漏补缺,精编细织。特别是对投资审计领域,要从中介机构的选聘、审计项目的分配到审计过程的监督、审计结论的出具,建立科学、管用的制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以“问题引领”推动制度建设,实现精准防腐,做到“权力入笼”。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菜单式”警示教育。

    会议还要求各纪检组,盯紧投资审计这一关键领域,并将监督重心聚焦引用中介机构这一关键环节,做到“五个关注”:一是关注审计干部向被审计单位推荐中介机构或向中介机构介绍审计业务的问题;二是关注审计机关在选聘中介机构时不直接进行社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三是关注在审计项目分配时搞暗箱操作的问题;四是关注向被审计单位筹集经费,或无法律依据罚款、收取审计费用,或从核减工程价款中留存部分经费,或通过中介机构收取被审计单位支付的所谓“信息费”的问题;五是关注为解决中介机构的审计费用,让被审计单位直接支付中介机构的审计费用,或让中介机构与被审计单位自行商议所需审计费用的问题。(夏明 曾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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