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家部委单位审计发现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2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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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9月20日电(记者华春雨)记者从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7月至9月,30家部委单位在中央教育实践办和审计署督促下,对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开展专项整改。目前,98%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审计署对38个中央部门本级和其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30家部委单位存在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费、楼堂馆所建设、“小金库”等6个方面,共计148个问题,涉及金额40294.35万元。

    中央领导同志随即要求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纳入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整改。中央教育实践办按照中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审计署提供的有关材料,对涉及到的30家部委单位专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及时提醒督办。30家部委单位迅速行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对照审计报告逐项列出整改清单,采取严格财务纪律、加强车辆管理、规范会议活动、完善制度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措施落实整改要求。

    据介绍,截至9月10日,1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占98%;整改涉及金额39208.15万元,占97.3%。审计署认为,这次专项整改情况是近年来力度最大、效果最好的。下一步,中央教育实践办将会同审计署继续加强督导,推动尚未完成整改的单位把审计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目前,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的27家部委单位情况如下:

    人民日报社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费等方面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外交部超标准列支会议费等问题已完成整改。

    发展改革委涉及因公出国(境)、会议费、公务接待等方面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教育部转嫁摊派、套取会议费等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科技部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费等方面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工业和信息化部超标准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和会议费等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公安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公务接待费超支等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民政部扩大因公出国(境)费开支范围、有关收入未纳入账内核算等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财政部超标准列支因公出国(境)费问题已完成整改。

    国土资源部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费、“小金库”等方面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部涉及因公出国(境)、会议费、“小金库”等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交通运输部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费、“小金库”等方面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水利部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费、“小金库”等方面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农业部涉及公务用车、会议费、“小金库”等方面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商务部超标准列支因公出国(境)费问题已完成整改。

    文化部涉及公务接待、会议费、“小金库”等方面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人民银行涉及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方面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税务总局公务用车超编超标问题已完成整改。

    质检总局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小金库”等方面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费等方面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林业局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费、楼堂馆所建设、“小金库”等方面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中科院涉及因公出国(境)、会议费、未如实上报办公用房面积等方面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银监会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费等方面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证监会自行调剂其他支出用于公务接待问题已完成整改。

    社保基金会公务车辆运行费超支问题已完成整改。

    海洋局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费、“小金库”等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民航局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还有个别问题正在整改的3家部委单位情况如下:

    卫生计生委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费、“小金库”等方面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另有自行调剂其他支出用于因公出国(境)问题正在整改。

    国资委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方面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另有接受企业赞助因公出国(境)费问题正在整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费、“小金库”等方面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另有有关收入未纳入账内核算问题正在整改。


    (相关地址: http://news.xinhuanet.com/2014-09/20/c_11125604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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