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4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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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审计厅分别召开党组会和处以上领导干部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刘家义审计长全国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研究部署了贯彻落实措施。

    一要深入学习,把会议精神转化为依法审计的理论指导、思维方式、工作方法。要求厅机关充分认清《决定》、《意见》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到能学、能懂、能用。坚持集中学习与自觉相结合,全面学与重点学相结合,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审计署重大决策部署学深、学透、学懂,把新观点、新新部署、新举措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形成指导审计工作理论,形成创新审计工作的思维,形成开展审计工作的方法。

    二要立足当前,把会议精神转化为依法审计的精神动力、工作动力、创新动力。要求厅机关要充分认清四中全会对审计监督的定位,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崭新功能,把党和国家对审计工作的重视转化为推进审计工作的动力。科学谋划2015年审计计划,着眼审计监督全覆盖,围绕“反腐、改革、法制、发展”,突出政策落实、法规执行、经济风险、权力运行、绩效、民生审计;完成好年底重点任务,配合审计署完成好土地及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工作,按要求和时限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跟踪审计。

    三要着眼长远,把会议精神转化为依法审计的实际措施、实际行动、实际效果。要求厅机关加强学习研究,结合全省实际,起草出台全省加强审计工作实施意见,以履行保障和监督职能,组织领导和支持配合,推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创新等为重点,突出前瞻性、指导性、规范性、约束性、长效性,把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转化为具体措施办法,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乔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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