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研究部署加强和创新北京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0日】
【来源: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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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审计局党组两次召开(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交流学习心得,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大家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为审计工作赋予了新的职责和使命。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意见》开启了审计工作的全新篇章,主要体现为“四新”:对审计监督作出了新定位,对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明确了新要求,给审计能力建设带来了新挑战,对审计工作改革创新提出了新课题。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北京审计事业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 

    通过学习讨论,该局初步研究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审计工作的思路。

    一是强化依法审计。落实《决定》提出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要求,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审计能力,做到审计事项合法、程序合法、问题定性处理合法,确保审计质量。同时,加快推进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北京市审计制度体系,细化审计标准和工作流程,使各项工作有依据、按程序、讲证据、可检查。

    二是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每年进行审计,对重点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三是发挥好审计对国家治理的基石和保障作用。注重发挥审计促进国家和北京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通过加强审计,推动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维护经济运行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审计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用,以审计促进依法行政和履职尽责、推进廉政建设。

    四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为抓手,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总结,深入推进审计理论创新和专业化建设。完善审计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审计方式,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加强人员队伍的培养培训,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努力打造审计铁军。

    同时明确了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几方面工作:

    一是着手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决定》和《意见》的具体方案。目前,正结合北京实际,逐项细化分解《决定》和《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部门,确保《决定》和《意见》精神落到实处。同时,密切跟踪审计署相关情况,及时做好政策对接。

    二是探索审计监督全覆盖三年滚动计划。将2015、2016和2017年分别确定为审计监督全覆盖“启动年”、“推进年”和“规范年”,把贯彻落实《决定》和《意见》的工作融入滚动计划,有机结合明年年度计划和三年滚动计划,探索建立审计项目库,有步骤、有重点、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审计全覆盖。

    三是研究推进审计整改落实与审计结果公开的具体方法。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建立审计问题整改检查跟踪机制,严肃整改问责,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信息公开,研究探索审计结果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四是加强审计制度与体制机制建设。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研究工作,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审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及有关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府监督检查机关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已有的检查结果等信息,避免重复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内审工作的指导,推动规范化。探索建立京津冀审计工作协作机制,促进三地协同发展。

    五是创新审计方法。积极推动审计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推进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与审计机关实现信息共享,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途径,提高审计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

    六是加强审计研究。围绕落实《决定》和《意见》精神,制定审计重点课题调查研究计划,包括落实新要求新任务,总结已有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内容。同时,开展理论性、前瞻性研究,对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创新做好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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