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5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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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肃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了《甘肃省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了《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促进了该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

    《意见》共分五部分。主要对其贯彻落实的重大意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审计计划和组织实施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实现审计深度和审计质量的新突破、以及健全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进行了阐述。重点细化了联席会议职能作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批程序、审计对象、审计重点、审计评价和审计方式方法,审计应准确把握的内容和审计质量控制等内容;研究创新了经济责任离任任中联审新模式;制定健全了审计结果运用的“直通车”制度、报告及会商制度、约谈问责制度、审计结果公开制度;确定了在省直部分单位试行《甘肃省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制定《甘肃省市(州)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和开发《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操作系统》软件等任务。

    《意见》的印发施行,是该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又一重要制度规定,对于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强化领导权力制约、预防惩治腐败体系、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具有深远意义。(于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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