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度重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陕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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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陕西省审计厅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全省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简称保障房)投资、建设、分配和运营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全省保障房建设管理工作总体规范、成效显著,但部分地区还存在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不严格、保障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完善、土地供应和使用不合规、上报完成目标任务与实际不符等问题。对此,陕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整改落实。

     受省长娄勤俭委托,4月1日、7月23日,陕西省副省长庄长兴主持召集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政府及省市相关部门,先后两次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省保障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省政府组成5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分赴各市县及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对保障房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11月25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厅长李健作的《关于陕西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保障房审计发现的问题给予了重点关注。11月2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对全省保障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审计厅厅长李健从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种类,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的开展、处理和整改情况,在监督和规范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所采取的措施等方面答复了询问。省内各大主流新闻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

     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陕西省审计厅于5月、8月、10月分三阶段,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省住建厅就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召集各市进行约谈。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等就审计整改工作也进行了相应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截至10月底,陕西省、市、县(区)已制订和修改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制度40余项,对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下一步,省审计厅将在继续督促落实2013年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基础上,加强2014年保障房跟踪审计工作,有效发挥审计促进政令畅通、政策执行、制度完善的建设性作用。(杨春  黄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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