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和平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要求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2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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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审计厅共同召开了2015年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集中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审计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和平在会议上强调,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义要认识透、作用要发挥好、结果要运用足。

    胡和平指出,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首先,经济责任审计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是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贯穿其中的一条重要主线就是对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情况进行监督,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重要途径。经济责任审计能有效监督检查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及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犯法、以权代法等问题,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领导干部行为失范,确保依法行政和政令畅通。第三,经济责任审计是科学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是“审事”,但最终落脚点是“评人”,这种审计评价既有定性评价、又有定量结果的综合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的干部考核评价方法的局限性,为准确判断分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提供了支持,已成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的重要来源。

    胡和平强调,要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高质量地完成今年的审计任务。审计机关要始终把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摆在首位。一要着眼监督制约,不断深化审计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要求,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突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突出对重要经济决策、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及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的审计,突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情况的审计,确保政令畅通,促进作风转变。要及时发现和严肃揭露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当和重大管理漏洞以及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二要坚持精准公正,不断健全评价体系。审计机关既要秉公办事,敢审敢查、敢于负责、不回避矛盾,实事求是、精准公正地揭露审计发现的问题;又要坚持依法审计与保护干部改革积极性相统一,客观全面、精准公正地作出审计评价,实现审计评价的依据“用得准”、结论“立得住”,责任界定要特别强调严谨科学。审计中,要注意鼓励各级干部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敢闯敢试,勇于担当。对那些借改革创新之名,营一己之私或谋小团体之利的,要精准发力,严格审计,依法依纪处理。三要加强协同配合,不断形成工作合力。各审计组要独立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树立良好形象;各有关单位和审计对象要全面如实地提供资料;列入年度审计的领导干部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审计组驻点审计期间的有关协调和联络工作。

    胡和平要求,要有效运用好审计结果,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有效运用好审计结果,抓好整改落实。一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到位。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审计机关以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健全落实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要把促进整改、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查出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方漏洞”。二要坚持从严,加大查处力度。各审计组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审计揭露的问题和线索一定要抓住不放、深挖细查;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线索和证据。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审计机关移交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及时向省委组织部通报。三要综合运用,提升监督效能。各级组织部门要更加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强审中情况的跟踪分析,自觉地把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监督管理和干部制度建设工作之中;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省审计厅厅长徐宇宁在会上对2015年度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作了布置。

    列入201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省管领导干部和其所在单位协调联络负责人、省委组织部和省审计厅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王家华 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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