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审计助力全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6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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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升小城镇综合实力,从2012年起,山东省启动“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省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奖补两批次200个小城镇建设,着力打造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次中心,培育一批布局合理、经济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小城镇。

为摸清政策执行情况,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去年,山东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百镇建设示范行动” 的首批100个示范镇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扩权强镇政策落实、土地保障与利用、资金筹集与管理使用、规划实施与建设管理情况、金融环境与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审计中,该厅注重数据分析,先后从统计、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获取了示范镇的城镇化发展指标数据,进行全面的对比分析,判断示范镇发展变化情况;注重现场调研,统一设计表格,深入示范镇实地,全面调查核实当地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布局、人口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情况;还充分听取民声,走村串户发放调查问卷5000余份,了解当前困扰新型城镇化的难题,听取群众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求、建议和期盼,为绩效评价提供了素材。

审计调查显示,示范行动实施以来,示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道路硬化率和亮化率超过90%,均建成了垃圾转运站,96个镇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建成256个省级认定的中心幼儿园,128个卫生院达到规范化标准,城镇化率达到41.11%,提高了7.25%,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2012年、2013年100个镇的总体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为41%、43%。但审计也反映和揭示了示范行动中存在的发展不均衡、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土地供给与城镇化发展存在矛盾、资金投入不足、建设实施不规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增强制度设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权限下放,分类制定行政许可及审批权限下放清单;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资金保障;科学编制示范镇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好各类用地结构和数量,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等审计建议。审计情况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切实提高“百镇建设示范行动”成效,更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根据批示精神和审计建议,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百镇建设示范行动”规范建设的意见》,从管理制度层面严格规范了“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的实施,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专项整改落实方案,派出工作组对相关市、县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全面提升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水平。(狄元孝 郑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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