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坚持“三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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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审计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围绕促进依法审计,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领导重视亲自抓,夯实信访工作的坚实基础。该厅厅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厅机关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厅党组对信访工作做到常抓、常议,将信访工作与厅全局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考核评价,明确了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业务分工责任落实”的三级责任制,不断加大信访事项办理力度、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职责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根据《湖北省信访条例》和《审计署关于交办重要信访举报事项规定》等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一般信访件由分管厅长批阅,网上来信和重要信访件由厅长直接批阅的信访工作机制,对省委、省政府、审计署交办和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信访局转办的信访件,厅领导做到每件必看、每件必签、办理过程必过问、回复件必阅批。近三年,厅主要领导批示信访件共100余次。

处室合力共同抓,明晰信访工作的职责任务。该厅明确信访工作由厅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牵头,并指定一名副主任直接分管,所有群众来访由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直接接访。对属于审计部门职责范围的上访,耐心听取群众陈述,认真记录上访诉求;对于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上访,积极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信访条例、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舒缓上访群众情绪,有效维护了厅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在信访工作中积极协作配合,在当前审计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只要接到厅办公室转交的信访办理事项,均组织专人对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有关事项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近年来,通过群众举报的信访线索,先后查出征地拆迁过程中违规多得补偿资金、多补偿还建房面积、多分还建房指标、违规出借资金、虚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套取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上下联动齐心抓,形成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切实推动做好信访工作,该厅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模式,下大力气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信访联动、协同办理,以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为骨干,领导批办、信访牵头部门协调督办、业务部门全力配合、上下级审计机关分级办理、齐抓共管的全省审计系统“大信访”工作格局。自2012年起,将信访工作纳入全省审计工作量化考核范畴,制定《全省审计机关信访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对市州县审计局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工作分工、台账管理、网上接访渠道、领导对信访件批示办理、对省厅转办信访件的办理以及对基层群众越级上访处理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去年7月,专门下发了《关于调整信访工作量化考核有关内容的通知》,对市州县审计机关信访工作考核事项作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下级审计机关信访工作的督办力度。还制发《关于办理上级转交办信访件格式要求的通知》,将省信访局提出的信访工作办理标准明确为各级审计机关信访工作的办理标准。通过将日常工作量化、办理程序规范化、办理模版标准化和年底标准化考核相结合,推动了全省审计系统信访办理更加严谨科学,信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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