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李小鹏:审计机关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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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小鹏充分肯定全省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审计机关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他指出,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支持审计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严格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审计监督维护人民利益、推动依法治省、促进改革发展、督促政策落实、防范控制风险、推进反腐倡廉的作用。重点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全力推进政策落实。推进政策落实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从去年底到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结合本省实际,从加快改革开放、实施创新驱动、扩大投资和消费、做好煤与非煤两篇大文章、加强“三农”扶贫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发展社会事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狠抓安全生产和加强政府建设等方面,对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及时出台了减轻企业负担60条等具体措施。今后,还要根据形势发展,持续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各级审计机关要带头学习领会、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特别要当好督查员,深入开展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政策落地,确保政令畅通。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寻租设租等违法违纪问题,突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坚决杜绝政策措施“堵”在途中、政策效应“等”在路上的问题。要突出重点领域,围绕开展“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促进十大重点领域投资、建设十大标志性工程等重点工作,抓住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等关键环节,盯紧开工一批、争取一批、签约一批、招商一批等重大工作部署,及时跟踪检查,及时评估督促。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要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全省重点工程建设健康顺利推进,用重点工程建设带动投资增长、推动经济增长、促进转型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要防范风险隐患,高度关注金融信贷等领域的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隐患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失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密切关注政府改革等其他重点工作,加强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减轻企业负担等工作的审计监督,推动简政放权,促进高效监管,努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二要下功夫抓好公共资金绩效的审计。严格落实国务院“三个一律”的要求,全面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审计。要把政府收支一律纳入预算。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等各环节的监督,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向老百姓交一本能看懂的“明白账”。要把所有公共资金一律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对所有纳入预算的公共资金、重大投资、重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盯紧每一个项目,看好每一笔投资,严格问效、问绩、问责,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预防腐败的“红线”。要把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调整收回。按照国务院规定,全面摸清存量资金底数,分门别类研究处理方案,切实盘活存量资金,把宝贵的资金用到保民生、保基本、保重点上。同时,要跟踪审计政府性债务,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债务管理、依法合规举债;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重点审查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情况,推进信息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防范惩处腐败,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要加强对“三公”经费、楼堂馆所、机构编制的专项审计,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落实到位,坚决反对“四风”,树立良好政风。

三要全面加强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着力保障、切实改善民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去年更是把财政支出的八成以上和全部增量都用在了民生改善方面,支出总量达到2583亿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后的民生支出还会扩大。民生资金总量很大,民生项目点多面广,监管难度本身较大,而且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实施,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直接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关注度也很高。所以,对民生资金和项目,必须更加高度重视、更加严格管理、更加从严审计,保证把好钱用好、把好事办好。各级审计机关要牢记宗旨,高度负责,全面加强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切实当好民生资金的“守护神”。要加强对医疗、教育、社保和就业、收入、物价等领域的审计,抓好对扶贫开发、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和农林水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坚决查处巧取豪夺、中饱私囊、跑冒滴漏、截留挪用现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项目高效实施、群众真正受益。要加强对资源管理和生态环保等工作的审计,重点审查矿业权管理、政策执行、项目实施、资金征收和分配使用情况,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反政策法纪、破坏资源环境等问题,维护国家利益,保障群众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要严查严惩腐败现象。审计机关要发挥自身优势,念好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神”,确保权力不被滥用,资金不被侵吞,推动形成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强化反腐意识,善于顺藤摸瓜,及时发现隐蔽的腐败线索、潜藏的腐败分子。要抓住重点领域,着力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项目招标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土地出让转让、矿产资源交易、国企重大投资、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审计。要突出重要岗位,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全覆盖,逐步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要严格执法问责,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严肃问责;对非法利益输送、侵吞国有资产和搞权钱权色交易的,要查清源头原因、查实责任后果,依法依纪、坚决惩处。要密切协同配合,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检察和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共同研究反腐规律,合力完善制度规定,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五要着力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整改是审计的延续,是审计成效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保证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审计机关要加强工作指导,跟踪督促整改,做到“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整改督查就延伸到哪里”。要依法公开审计成果,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解决问题。要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拒绝、拖延整改的行为,严格问责整改不力、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现象,实现审计成果最大化。 (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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