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习仲勋与监督工作(一)——习仲勋在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对监督工作的初步探索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6日】
【来源:审计署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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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陕西省审计厅、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联合撰写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习仲勋与监督工作》研究报告,回顾和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习仲勋对监督工作的探索和领导,对新的历史时期做好监督工作,切实改进党风,提高执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本网将分三期刊登报告全文。三期的内容分别是:习仲勋在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对监督工作的初步探索、习仲勋在陕甘宁边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习仲勋在解放大西北中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及报告总结。]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习仲勋长期战斗、生活在西北地区这块革命的热土。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习仲勋始终坚定信念,心系人民、实事求是、严于律己。为了革命事业的胜利,习仲勋时时处处重视抓好党的建设和革命队伍建设,重视通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有效的监督,促进党的建设和革命队伍建设,形成了其成熟的领导风范和工作方法。回顾和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习仲勋对监督工作的探索和领导,对新的历史时期做好监督工作,切实改进党风,提高执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一、习仲勋在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对监督工作的初步探索

1913年10月,习仲勋出生于陕西省富平县淡村镇中合村一个农民家庭。1928年农历正月,习仲勋考入三原陕西省立第三师范。因参加党组织领导的爱国学生运动,遭国民党陕西当局关押。在狱中,15岁的习仲勋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释回到家乡后,先后发展周冬至、胡振清、姚铭路、刘铭世等人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成立了淡村农民协会,领导灾民开展抗粮、抗款、抗捐、抗税、抗债和要饭吃、要土地、要自由的斗争。习仲勋终其一生都怀有“我是农民的儿子”的情愫,对祖国和人民,尤其是对中国农民怀有特殊而深沉的感情。1

1930年2月,习仲勋被组织派到陕西长武,在甄寿珊任司令的西北民军王德修营做兵运工作。习仲勋有目的地同官兵中思想进步的人在一起,灌输革命思想,还和李特生介绍左文辉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习仲勋传》编委会:《习仲勋传》(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8月版,第86页。]西北民军由关中西部各县农民武装组成,官兵成分复杂,军纪涣散,偷鸡摸狗等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时有发生。习仲勋对官兵中的党团员提出了带头不侵扰群众的要求,并教育士兵不许打骂群众,不抢劫老百姓的东西;尊重回民民族习惯,不侵犯清真寺;还帮助农民收种庄稼,维持地方治安。[ 《习仲勋传》编委会:《习仲勋传》(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8月版,第78页。]1931年冬,西北民军王德修营被杨虎城部收编,改编为陕西警备第三旅二团一营并移防陕西凤县。营委书记习仲勋召开营委扩大会议,决定在部队到达两当县城时举行起义。起义的第二天,习仲勋召集营委会,将起义部队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第五支队,吴进才任支队长,刘林甫任支队政治委员,习仲勋任中共支队队委书记。[ 习仲勋:《陕甘高原 革命行程》(油印稿),1986年8月14日。]按照预定计划,在太阳寺举行了改编大会。随后,他们向官兵提出了要遵守红军纪律,不准抢劫,不准侮辱妇女,打仗要勇敢,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消灭沿途阻击的敌人的要求。部队在向陕北开进途中,被大土匪王结子打散,起义失败。两当起义后的几十年间,习仲勋不止一次谈到了旗帜要鲜明,队伍要纯洁,要与农民运动相结合,政治上要联合等经验教训。[ 习仲勋:《陕甘高原 革命行程》(油印稿),1986年8月14日。]

1932年夏秋之交,习仲勋来到耀县照金杨柳坪,见到了陕甘游击队领导人谢子长和刘志丹。1933年2月,习仲勋任共青团三原中心县委书记。面对巩固和发展根据地这一最为紧迫的任务,身为根据地重要领导人的习仲勋,在抓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加强组织建设的领导实践中,十分重视发挥监督作用,进行了十分有效的尝试。

1933年4月,红二十六军党委决定,改组陕甘边区游击队总指挥部,任命黄子文为总指挥,习仲勋为政委;中共陕甘边特委在照金召开第一届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雇农周冬至当选为主席,习仲勋为副主席。习仲勋刚一上任,就与总指挥李妙斋组织整编各支游击队,采取组织处理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注意发挥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加强党对红军武装的领导。他们对20多支游击队进行了政治上、组织上的彻底整顿,进行阶级教育和纪律教育,初步建立起了政治工作制度,遣散了一批纪律涣散、成分不纯的人员。通过整顿,有效地提高了游击队政治、军事素质,带动群众武装工作广泛运行起来,在肃特反霸、维护秩序、保卫斗争成果、配合红军作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照金为中心的陕甘边根据地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 中共咸阳市委党史办公室:《渭北革命根据地》,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2月第1版,第249页。]

1934年2月,中共红四十二师党委在陇东华池县南梁小河沟四合台村召开群众大会,成立了新的边区临时政权组织——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习仲勋任主席。为成立正式的政权机关,习仲勋在负责筹备陕甘边区工农兵代表大会中,督促检查各级严格执行陕甘边区工农兵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按照选举地区和单位人数比例产生代表,并考虑到了工人、农民、军人、妇女等各个方面。11月,陕甘边区工农兵代表大会举行,选举产生了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领导成员,习仲勋当选政府主席。

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初期,军队和政府机关的经费相当困难,人民群众负担很重。在习仲勋的领导下,苏维埃政府按照陕甘边区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决议案》和《粮食决议案》精神,颁发了商业、金融、贸易、财政、粮食等一系列政策法令,提出并实施了“十大政策”,包括土地政策、财经粮食政策、军事政策、对民团政策、对土匪政策、各种社会政策、肃反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对白军俘虏政策、文化教育政策。《财政决议案》规定,每月要将下月的收支造具预算,上月实收实付造具决算报送审查。当时,预决算审计以节省经费开支为重点,主要包括各部门、所属节省米或谷、菜钱、纸墨、盐、夏衣棉衣、医药费用等,收集和统计数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及时上交。“几乎每逢集市,习仲勋和我们几个人都要出去转一转,听取老百姓各种意见和反映,”[ 蔡子伟:《陕甘边根据地政权建设回忆》,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甘肃省委党史研究室:《陕甘边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年10月第1版,第627页。]了解政府的政策法令执行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较为明细的处理各种矛盾的策略。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对干部和红军实行供给制,从吃饭穿衣到公文草拟所需笔墨等用品,均由财经委员会统一计划,统一筹办,按每一个人的最低需要发给。[ 蔡子伟:《陕甘边根据地政权建设回忆》,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甘肃省委党史研究室:《陕甘边革命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年10月第1版,第627页。]依靠打土豪和种公田解决干部、红军供养。军队每人每天供给小米一斤半,每20人一小碗盐,起初衣服、鞋袜都是自备。[习仲勋:《纪念刘志丹同志九十诞辰》,载《刘志丹》,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70页。]习仲勋等领导带头执行政府工作人员供给制度,把惩治贪官污吏、树立廉洁政风列为政权建设的头等大事。在边区苏维埃政府设立了工农监察部,履行维护纪律的重要职责,并制定法令规定:“临阵脱逃者处以死刑,破坏枪支者处以死刑,强奸妇女者处以死刑,一切缴获要归公。”“凡一切党政军干部,如有贪污十元钱以上者执行枪毙。对于负责干部,要求更为严格,犯了纪律,有了错误,都要施以相应处分。”[习仲勋:《纪念刘志丹同志九十诞辰》,载《刘志丹》,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70页。]为解决部队的供给,边区苏维埃政府在南梁荔园堡专门设立粮台,采取得力措施和严格纪律来保证部队和后方人员的吃饭问题。当时,粮台一名管理员对粮食出现库损问题负有责任,按苏维埃政府的法令要以贪污罪处以死刑。习仲勋命令保卫队立即执行。当地群众听到消息后,挡在粮台门口不让保卫队抓人。保卫队员鸣枪示警惊动了习仲勋。看到群众请求赦免便觉得其中另有缘由,表示尊重大家意见,给予这名管理员以悔过立功的机会。这名粮台管理员以后在工作中记取了教训,做出了成绩。处理这一事件,习仲勋既严格执行了苏维埃政府制定的律令,又根据事实进行了灵活处置。[ 《习仲勋传》编委会:《习仲勋传》(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8月版,第192页。]正是有了这些规定和法令警戒自己的同志,严明了党、政、军纪,当时陕甘边根据地没有发生过一起贪污案件,保证了对人民群众秋毫无犯和为人民清廉执政,深受陕甘边革命根据地人民的欢迎。

1936年9月下旬,中央决定习仲勋到关中特区任特委书记。习仲勋以主要精力领导关中特区自下而上的民主普选区、县、边区参议会和政府领导人工作,建立并实行了广泛、平等和纪律严明的民主选举制度。选民不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而且对政府工作有权“检阅”和评价,对不称职政府人员有权罢免。选举结果和选民利益有着切实的联系,贪污腐化、欺压百姓、不能胜任的干部在边区是难以站住脚的。通过严格按程序且规范的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参议会和政府领导人的过程,也是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实行最有效的监督的过程,体现了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在极端复杂、浴血奋战的环境中,为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习仲勋不但身体力行、带头积极执行中央精神,而且注意实行教育引导和有效监督并重,抓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这一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的中坚队伍的建设,把根据地建设成了一块不断巩固和发展壮大的模范根据地。(一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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