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习仲勋与监督工作(三)——习仲勋在解放大西北中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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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习仲勋在解放大西北中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1945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毛泽东同习仲勋谈了干部整风等问题。6月,在党的七大上,习仲勋当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习仲勋相继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委、陕甘宁野战集团军政委、西北野战军副政委(前委委员)、陕甘晋绥联防军区政委、西北军区政委、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代理议长等重要职务,身体力行开展各项工作、发挥监督作用,模范践行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为解放大西北、建立新生政权做出了重要贡献。

1945年8月以后,由于国民党制造摩擦、灾荒造成农作物减产等多种原因,陕甘宁边区的财政收入锐减,财政支出大增,财政状况变差。10月,习仲勋主持西北局工作,高度重视这一变化的新情况。他根据中央精神和边区的实际,提出了陕甘宁边区第一大任务是继续发展生产,整顿财政,健全经济制度。据此,陕甘宁边区为缓解财政困难,加强了财政监督,打击贪污浪费、虚报冒领等违反法规的行为;大力提倡节约,力戒浪费。同时,习仲勋针对一些干部存在的骄傲自满情绪,比地位、比待遇,脱离群众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顿党务,转变作风的要求。他语重心长地说:“我们边区政策也有,方针也定了不少,为什么有时不能把工作搞得更好一些,是什么原因呢?就是我们的作风还不那么对头,还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永远不要脱离群众”。[ 《习仲勋传》编委会:《习仲勋传》(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8月版,第405页。]陕甘宁边区通过整顿,通过充分动员群众、联系群众、有力的监督工作,纠正了问题,调动了人民群众生产的积极性,使困局得到了改善,为保证革命战争的物资需要做出了重大贡献。

习仲勋对干部的作风问题尤其重视。1946年2月10日,他在西北局再次强调了改变各级领导的作风问题。指出:“我们把历年的工作仔细检查起来,可以看出党的方针和政策都是对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发生偏向,这主要是由于各级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存在缺点。过去对区乡干部的责备很多”,“县级对区乡缺乏具体的领导,办法提得少,没有很好地去研究下面的干部问题,并很好地去帮助解决,或做出示范,启发下面”。“分区及边区一级的领导机关,也应检讨并很快很好地转变作风”。[ 《解放日报》1946年2月13日。]他善于运用宣传媒介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1946年4月,《边区群众报》创刊六周年之际,习仲勋发表讲话:“不论领导机关和干部,都要好好重视这个报纸。经过它交换经验”。他希望报纸发挥好新闻监督作用。他说,党报的任务,就是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与批评坏的工作作风,多加注意对领导干部的缺点提出严正的善意的和实事求是的批评。必须纠正某些干部只愿听说好话,不愿听批评的偏向。[ 《解放日报》1946年2月13日。]

1947年,人民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为了发动亿万农民起来支援革命战争,中共中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在解放区兴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但是,在贯彻执行土地法大纲过程中,一些地方却不加区别地平分土地,与老区和半老区的实情不相符合,背离了这次土改的初衷。因为老区和半老区(占土改地区的三分之二)曾经过土改或减租减息,贫下中农大部分已上升为财产较多、生活较好的农民。倘若再不加区别的平分土地,势必伤害农民的利益,把他们分得的土地又被分出去了,这会犯原则性的错误。习仲勋敏锐地觉察到问题的严重性,用了很大精力来纠正土地改革中的“左”的错误倾向,纠正损害中农和民族工商业利益,乱斗乱抓,抓“化形地主”等偏向;纠正过多强调“贫雇农路线”,“反对所谓中农路线”,乱干、乱扣、乱打、乱没收财物、乱“扫地出门”等偏向。他耐心地叮嘱各地领导干部,土改要从实际出发,讲政策、讲纪律,切莫头脑发热;并针对土改出现的情况,提出了解决办法。例如,他说,“拟规定:凡劳动英雄与干部家庭在处理前必须经过超一级的批准。”[ 《要注意克服土地改革中“左”的情绪》,《习仲勋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71页。]就是鉴于特定环境下,劳动英雄和干部家庭在土改过程中所遭遇的问题,提出从配套制度层面完善、让土改政策更加实事求是的举措。他深入到一些重点地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监督土改政策执行。在绥德,召集分区党、政、军和土改工作团干部200余人开会,要求认真学习毛泽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正确地分析阶级,正确地执行土地法大纲,纠正在划分阶级时把中农定成富农的过“左”偏差。同时,他还领导、推广了绥德县义合区黄家川村工作组“抽肥拣瘦、填平补齐”调剂土地的方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习仲勋多次致电、致信毛泽东,就土改问题反映情况,直言不讳向中央提出自己的意见。习仲勋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提出的关于新老区的诸多思想观点和工作建议,受到了党中央、毛泽东的肯定和采纳。不仅在当时,以至在建国后的土地改革中,也发挥了很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由于习仲勋在领导土地改革中,持续、务实地实施监督,及时纠正“左”的偏差,正确维护了党的政策,土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至1948年4月,在占老区、半老区总人口一半(约60万人)的地区中,调剂土地90万亩,消灭了这些地方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解放了生产力,发展了边区的经济建设,调动了广大人民支持解放战争的积极性。[ 《习仲勋传》编委会:《习仲勋传》(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8月版,第535页至第554页。]

随着解放战争革命形势的飞速发展,习仲勋着力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为关键问题来抓。1948年6月3日,他出席黄龙分区干部会议,指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忙、乱、慢、散的问题,必须切实加以克服”。“各级领导要高度发扬执行政策的责任心与积极性,提倡大刀阔斧、雷厉风行的战斗作风,扫除一切拖拉疲沓现象”。“必须深入群众,实事求是,重新学起,抓紧政策学习。只有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才会有力量,才会有办法”。[ 《习仲勋传》编委会:《习仲勋传》(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8月版,第574页至第575页。]7月,他又结合新解放区执行政策上所产生的偏向,指出:“如何把中央的路线、政策在全党同志中搞清楚搞一致,适当地解决新区各种问题,成为做好新区工作的关键”。他把中央路线、政策和区域实际相结合,给干部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具体政策:新区的土改,仍实行减租减息;进城后须迅速组织进城委员会、统一管理、宣传纪律、发展生产;新区政权不宜过急选举;财政工作、税收一律维持原状等[ 《关于新解放区的工作问题》,《习仲勋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80页至第84页。],使西北解放新区的干部,在执行各项政策、推进各项工作时,尽量避免犯“左”的错误,最大程度地团结更广大的群众,去战胜敌人。他在关于陕甘宁边区1948年的土地改革和整党的报告中,列举了干部中目前普遍存在的疲沓散漫作风,包括把自己应负责任的当作没有责任;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随意修改政策、制定政策、发表布告;对自己管区内很多破坏政策的严重现象,既不检讨原因,又不坚决纠正等。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迅速克服思想上的经验主义倾向和组织上的无纪律无政府倾向,达到全党的政策和纪律的完全统一;一切担负领导工作的干部都要带领干部一同学习,多思考,最重要的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讨工作,检讨思想作风,实事求是地定出积极改正的办法。当检查政策执行状况,发现当年春天工作中曾经指出的诸如错定成分、错误没收土地财物等问题尚未全部改正后,他严肃指出:“改正错误必须认真,哪怕只余个别问题也不应马虎过去,一切被错定成份和因之错受打击者,其成份应立即订正;其被错误没收的土地、财物应予以退还或适当补偿;工商业被错误侵犯的,同样应予补偿”;“个别村乡打乱平分,动及很多中农甚至贫农的土地,致多数人不满的,还应按照正确政策重新调剂”。[ 《关于陕甘宁边区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习仲勋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91页至第102页。]他坚持督促干部,工作中一定要按政策、按制度办。12月,他又一次就土改、整党的倾向性问题,强调指出:“必须有确实懂得政策的坚强的干部去掌握”,“依据老区情况,发动群众进行民主运动”的方针政策,是“做好土改、整党以及其他一切工作的根本关键”。[ 《关于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中的若干领导问题》,《习仲勋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106页至第109页。] 1948年,西北局还指定党政军财等方面组成西北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政府机关、学校、部队的经费、粮秣、被服、生产等收支情况,建立了经济监督制度。

习仲勋能够紧密结合解放区不断扩大,政权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等新课题,不断提升干部对强化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依靠坚决地执行政策、制度,促进各项工作。陕西关中42县解放后,为了巩固来之不易的政权,1949年8月4日,他对关中新解放区地委书记讲的首要工作是:“正确掌握政策,实行合理负担,用全力继续支援前线”。敦促“要进一步组织和教育群众,建立各种合理制度与加强领导”。“征粮要坚决按《陕甘宁边区农业税暂行条例》办事,以前借粮中所发生的不合理现象,必须在正式征粮中予以改正。战勤动员应由政府颁布条例,遵照执行,力求公平合理,节省民力,尽可能地做到战争和生产两利”。[ 《关中新区的工作方向》,《习仲勋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131页。]

在军队,习仲勋坚持党的领导,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革命成功的重要作用,强调军队精神与纪律对取得胜利的重要作用。1947年11月下旬,作为西北野战军副政委的习仲勋和司令员彭德怀,围绕军队实现“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战略总方针和支持、参加土地改革任务,领导西北野战军运用“诉苦三查”方式进行了新式整军运动。同时把为人民服务,有高度决心;作战勇敢,能完成任务;工作负责,积极肯干;联系群众,虚心学习,有上进心;能执行政策纪律等作为干部5条标准,要求以此为据对照检查,评判干部。在连队成立了士兵委员会组织,以按时审查伙食账,讨论如何改善生活。通过整军,深刻教育了指战员,克服了不良倾向,加强了群众观念和政策观念,激发了斗志,增进了团结,极大地提高了部队战斗力。新式整军后的第一个胜仗——宜川战役,成为改变西北战局的关键战役。战后,毛泽东在总结胜利的原因时指出:“西北野战军的战斗,比之去年是空前地提高了”。“去年作战中,还只能一次最多歼灭敌人两个旅,此次则已能一次歼灭敌人五个旅。如此显著,原因甚多”,“最值得注意的是,进行了新式整军运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三卷),军事科学出版社2010年8月版,第213页至第220页。]

1948年,西北野战军适应革命战争的需要,建立了审计组织,监督军队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增强了指战员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使有限的财力都用到革命战争上。

面对军事斗争取得节节胜利的大好局面,习仲勋日益关注加强纪律的问题。强调全军要用大气力,不断解决干部战士在执行政策纪律问题上的糊涂认识。1949年1月17日,他在第一野战军第一次党代表会议上,批评了野战军在接管城市中,在宝鸡不分公私地查封所有钱行,没收邮包中的洋瓷碗;在凤翔乱动教堂的罐头、咖啡等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求野战军党代表务必教育所有干部战士“必须遵守执行的政策”。特别强调,“干部问题,这是对政策贯彻与否的有决定性的问题”。指出,“各级党的组织应经常有系统地检查自己和所有党员干部的工作,加强纪律性,就是保持党在城市的领导的严肃性的保证”。他特别强调了干部的纪律性和廉洁性,“必须高度自觉地提高责任心,积极奉公,勇敢而谨慎的进行工作,必须虚心”。为了确保各项接收城市政策落到实处,习仲勋和彭德怀还重点强化了第一野战军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重点的城市纪律教育,从而保证了作战的胜利和接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结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习仲勋为加强党的监督工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第一,习仲勋注重把保证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作为监督的核心目标。走上革命道路后,习仲勋始终坚贞不移地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始终坚持革命理想,坚定执行并维护党的正确路线;在监督工作中,始终以党为重、以党为大,忠诚于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习仲勋坚持把实事求是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习仲勋重视调查研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监督工作。对凡是不符合实际,有损于人民利益的做法,都敢于抵制和批评,使监督工作在保障党的威信与形象,保证党对革命战争的正确领导,保证其所领导地区政治、军事、经济工作的胜利开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第三,习仲勋注重把各种监督有效融合作为监督的基本方法。革命战争年代,习仲勋把组织监督、司法监督、财经监督、民主监督、新闻监督等多种监督作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来发挥作用,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凝聚了革命力量。第四,习仲勋注重把一切按制度法规办事作为监督的重点。革命战争年代,习仲勋始终重视制度建设,把建立健全制度,执行制度、法规作为监督工作的基本途径和重点。第五,习仲勋注重把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作为监督的关键。越是革命胜利即将到来之际,他越是狠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发挥监督的独特作用,防止党员干部在战斗、生产和工作中,出现政治、思想、作风、纪律等问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习仲勋加强党的监督工作的实践,给我们以深刻启示:一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保证党和人民的利益在第一位仍然是监督工作的核心目标,我们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来认真实施监督,强化监督。不仅要时时纠正工作中不利于党和人民利益的地方,把有损于党和人民利益的负面影响消除掉,还要防患于未然,着眼于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行为、维护稳定、提升执政效率。要“监”出水平,“督”出成效,使国家政权运行全面体现党的执政要求,真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二是在新的历史时期,监督工作更要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夯实提高执政能力和监督效能的思想基础。必须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学习,勤奋思考,尊重客观规律,善于排除干扰,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敢于担当监督责任,工作求实务实,实事求是地做出判断和选择。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科学推进各项工作。三是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面临“四个考验”和“四个危险”,面对一些地区和单位存在的执法不严、监督缺位、用权失范,损害人民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等突出问题,更需要我们努力使各种监督有效融合,在扩大监督覆盖面的同时,增强监督力度。要完善宪法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和发展网络监督,使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各种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监督的公正性、客观性,增强监督合力和整体效能,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四是新的历史时期,一切按党章办、按法规办,仍然是我们监督工作的重点。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成为践行制度的表率,养成一切按制度办事的文化自觉,坚持不懈依法监督、依规监督、依章监督;应把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主要责任,认真监控制度执行过程,使制度威慑无处不在。五是新的历史时期,要把从严监督、从严管理贯穿到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全过程。要通过理想信念教育的常态坚持、职业教育的反复强化,促进作风养成、对党忠诚。(全文完)

(审稿: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陆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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