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7号公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8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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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5年6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4年对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粮集团本部及中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食品)、中粮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地)、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包装)等8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粮集团成立于1949年,2013年底注册资本42.67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569家、参股公司158家,主要从事食品及相关包装制品加工、制造及销售,粮油糖等农产品贸易、加工、期货、物流及相关服务,酒店、房地产开发经营,土产品、畜产品加工、制造及销售等业务。

据中粮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2013年底资产总额2843.33亿元,负债总额1881.33亿元,所有者权益962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890.52亿元、净利润23.38亿元,资产负债率66.17%,净资产收益率2.5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0.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该集团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粮集团围绕“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全产业链粮油食品企业”的目标,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逐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大力开展资本运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推动转型发展。审计也发现,中粮集团在经营业绩、发展潜力、廉洁从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业绩方面。

1.财务收支方面。

(1)2005年至2013年,中粮集团本部及下属杭州中粮包装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未冲减以前年度计提但尚未使用的科技研发经费、未确认已实现的餐饮收入、少抵销内部关联交易等,造成收入多计10.13亿元、少计0.02亿元,成本费用多计14.34亿元,由此导致9年间少计利润4.23亿元,其中2013年多计利润0.05亿元。

(2)截至2013年底,下属中粮BVI有限公司重复抵销内部往来款,造成少计资产、负债各1697.26万元。

(3)截至2014年6月底,中粮集团本部未将4名高管人员上交的从下属公司取得的兼职薪酬96.14万元纳入账内核算。

(4)2008年至2011年,下属沈阳大悦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对发票审核不严,以虚假发票列支实际发生的广告费等共计3414万元。

2.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方面。2005年至2008年,中粮集团违规投资4.07亿元对原培训中心进行改扩建,存在实际总投资超批复3.65亿元、实际建设规模超批复1.77万平方米、实际建设内容比批复多出占地265亩的小型高尔夫球练习场及温泉水疗馆等问题,同时该培训中心还“以租代征”占用非耕农用地305.70亩。

3.内部管理方面。

(1)截至2013年底,中粮集团未出台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办法,未建立相关职务消费管理台账。

(2)2006年至2013年,下属中粮置地、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在未经资产评估或未取得资产评估结果的情况下,先后实施了土地收购等5个项目,涉及金额7.67亿元,其中2013年4.30亿元。

(3)截至2012年底,下属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在对外投资中,因可行性研究不充分造成损失9267.87万元。

(4)2010年至2014年5月,下属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低价对外出租3.56万平方米厂房。

(5)2005年至2014年6月,下属中粮置地等9家企业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129.11亿元,其中2013年6亿元。

(6)2007年至2011年,中粮集团及下属沈阳大悦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实施厂房扩建、中粮创新研发基地等4个项目中,存在审核不严多支付工程款、违规同意项目承包方分包主体工程、与多家企业签订同一项目设计协议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涉及金额3157.48万元。

(二)发展潜力方面。

1.2006年至2012年,中粮集团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未经资产评估或取得资产评估结果的情况下,实施了4个股权收购事项,涉及金额4.95亿元。

2.2011年至2013年,中粮集团将其拥有的“福临门”、“长城”等品牌,无偿交由其下属控股公司使用,并为上述品牌支付广告宣传费4.86亿元,其中2013年2.89亿元。

3.截至2014年5月底,由于对原料供应、价格走势、劳动力成本上升等论证不充分、个别工程建设超概算等,下属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宁夏番茄种植和加工等3个项目累计亏损5.82亿元,其中2013年1.31亿元。

(三)廉洁从业方面。

1.2013年12月,中粮集团1名高管人员购买下属企业开发的房产,未按协议约定时间支付购房全款就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

2.2013年,中粮集团本部领用以前年度购入的价值24.07万元的高档白酒380瓶,用于商务招待活动等。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粮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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