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20号公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8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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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2015年6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2014年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总行和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湖北、广东、深圳、香港等9家分行,以及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交银保险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6家直属公司,涉及资产总额4.11万亿元,占全行资产总额的69%,并对有关重点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交通银行2005年和2007年先后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总额59 609.37亿元,负债55 394.53亿元,所有者权益4214.84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644.35亿元,净利润622.9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银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总体较好,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经营决策机制和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审计也发现,交通银行在经营绩效、风险管控和廉洁从业方面存在一些违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绩效方面。

1.财务收支方面。主要问题是:

(1)部分损益事项核算不实。其中: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和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3年多计支出4.03亿元;上海分行2011年至2012年少计收入9951万元。

(2)部分账务处理不规范。其中:总行和广东、江苏、上海、浙江4家分行2009年至2013年营销费用列支不规范,涉及金额1.74亿元;江苏、湖北分行存在串用会计科目等问题,涉及金额10.98亿元;总行和广东、湖北、山东、深圳4家分行存在报销入账发票审核不严格问题,涉及金额1064.41万元。

此外,总行和上海、江苏分行等分支机构、子公司还在工资总额之外向员工发放交通、通讯补贴和购买年金保险等共计14.59亿元。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主要问题是:总行和北京、广东、浙江分行以及交银租赁通过表外理财、远期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变相为客户融资,未纳入信贷规模管理。

(二)风险管控方面。

1.重大经济决策方面。主要问题是:

(1)董事会部分表决方式不规范。2008年至2013年,交通银行第五至七届董事会有13次会议对有关重大事项实行通讯表决方式,且未按规定对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的理由作出说明。

(2)个别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报经董事会批准。2013年和2014年,财务审查委员会超出董事会授予的决策权限,审议并核定了扬州、合肥两个金融服务中心的基建项目预算。

2.业务经营管理方面。主要问题是:

(1)在法人贷款管理方面,广东、江苏、上海、湖北、浙江等分行2008年至2014年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发放贷款37.57亿元;山东和浙江分行2010年至2014年违反规定程序发放贷款2.7亿元;北京分行2009年至2012年共有12.86亿元贷款支取方式及用途不合规。此外,还有部分分行存在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不严、管理制度缺失以及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钢贸贷款和远期买入业务也面临较大风险。

(2)在票据、信用证业务管理方面,北京、广东、江苏、湖北4家分行2012年至2013年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等业务14.9亿元;广东、江苏、湖北3家分行2011年至2013年违规办理信用证业务2.28亿元。

(3)在个人贷款管理方面,交通银行2008年至2013年违反国家差别化信贷政策,发放不符合贷款利率或首付比例要求的个人住房贷款4266笔,共计24亿元;北京、浙江分行2010年至2012年违规发放其他个人贷款0.65亿元。

(4)在存款业务管理方面,江苏、山东和上海分行2012年至2013年通过“以贷揽存”等方式违规办理存款业务1.89亿元。

此外,部分理财、结售汇、网上银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等业务存在操作和经营不规范问题。

3.内部管理方面。主要问题是:

(1)交通银行制定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与国家规定不符,且未报财政部审核,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均为行内人员,未按规定引入外部专家。

(2)总行和深圳分行部分集中采购项目招投标实施不规范。

(3)交通银行对信息系统外包开发未制定统一流程和标准,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信息系统存在应用功能设计缺陷、业务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三)廉洁从业方面。

1.2011年,交通银行违规决策改扩建张江数据处理中心(上海)三期项目,概算投资9364万元;将通泰大厦第16层装修作为总行北京管理部招待所,总投资927.31万元。

2.2013年至2014年,总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和浙江分行将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等存放账外,涉及金额496.39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交通银行目前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已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0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具体整改结果由其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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