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用好审计成果 对发现的问题追责问责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1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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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先后3次对省审计厅报送的种粮补贴资金、部分市县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用好审计成果,对审计查明的问题明确追责问责。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审计厅在开展各项审计中,继续坚持把查处和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作为第一要务,通过审计,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经济案件线索77件。其中,对20个市(区)医疗保险基金、25个县(市、区)种粮补贴资金、重点投资建设项目、部分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发现,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挪用,以及个别县市招商引资中违规向民营企业支付、代付和出借财政资金问题。审计情况引起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常务副省长王晓东、省纪委书记侯长安等主要领导先后31次对审计情况作出重要批示。李鸿忠先后在批示中指出,“有些问题的存在已有相当一段时间,解决得不力,在于追责问责不够。要以追责问责为龙头处理问题,对审计查明的问题,明确追责问责”,“要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意见,凡是涉及审计查出有问题迹象,且审计部门已明确提出追查、调查建议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工作程序,上下游环节递进处理,用好审计成果,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王国生、王晓东在批示中分别责成相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落实书记批示意见,制定具体处理措施和办法,并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

去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力度。去年7月,省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作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就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了“四个逐一”的具体要求。他指出,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要逐一列出具体部门名单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逐一进行严肃认真的整改,并提交明细的整改情况报告;逐一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验收、销号,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为切实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追责问责力度,进一步科学规范明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工作,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3年联合出台《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今年4月,湖北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送审稿)》,要求通过细则的制定和完善,一方面加大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真正做到“问到底、责到位”,形成闭环效应,另一方面为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创新作为营造良好环境,引导广大干部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目前,湖北省审计厅已就粮食补贴资金列出了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移送案件线索2个清单,并与纪检监察、财政、农业、粮食等部门进行沟通衔接,督促相关地方和单位按照问题整改销号台帐制度,逐一落实整改,并进行追责问责。对经济责任审计查明的问题,相关部门对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刘启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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