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突出四项举措 守牢全省扶贫“大会战”的审计监督阵地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0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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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委召开十二届九次全会,研究部署扶贫攻坚工作,提出“坚持精准扶贫方针,加快整体脱贫步伐,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目标,省委书记骆惠宁强调“审计部门要发挥职能,深入贫困地区,见人查钱,为全省扶贫攻坚提供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助力扶贫“大会战”,实现全会目标任务,青海省审计厅立足职能,提出从四个方面加大审计力度。

一是跟进扶贫政策审计。围绕中央和省上关于财政扶贫、支农惠农、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时对政策执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确保各项扶贫惠民政策落地生根。积极反映在执行落实扶贫开发政策中遇到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性漏洞,促进扶贫政策有效发挥作用。发挥审计的综合服务能力,注重总结推广各地在“三个精准”和“四个一批”扶贫理念创新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二是突出扶贫项目审计。依法加大对“三农”、社会保障、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扶贫领域和项目的审计力度,监督各地各部门是否按计划、按程序实施好扶贫项目。加强对各类扶贫开发工程的立项、建设、管理、运行的审计分析,提出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建议。加大扶贫开发规划的审计调查,确保扶贫开发规划的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

三是强化扶贫资金审计。坚持扶贫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到哪里,为贫困群众守好减贫脱贫的“保障线”,给政府群众报个“明白账”、“放心账”。加强扶贫资金、涉农资金、惠民资金、民生资金等的审计监督,关注扶贫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透明度,揭露和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管理不善等问题,及时曝光和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深挖存量资金潜力,通过审计督促盘活财政扶贫沉淀资金,合理调整使用方向,有序投入亟须项目,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注重健全制度机制,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确保扶贫入户资金和惠农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充分惠及贫困地区、扶贫对象。

四是突出扶贫绩效审计。将扶贫工作纳入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突出对各地各部门在统筹推进扶贫工作、完善扶贫机制、落实行业部门帮扶任务等方面的审计评价,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扶贫工作职责,“真扶贫、扶真贫”。促进依法行政,维护财经秩序,为贫困地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创业环境。不断延伸审计触角,更多的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中开展审计调查,调查了解贫困群众的呼声期盼,为各地各部门实施精准扶贫提供审计建议,深入查处贫困群众“被脱贫”、“被小康”等弄虚作假行为,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神”。(黄朝强 党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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