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9日】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山西省审计厅于今年3月至6月,对11个省级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和4个单位2013、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额完成预算任务,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但财政运行中的一些困难和矛盾逐渐显现,需引起重视。审计机关对发现的问题已依法作出处理。

山西省政府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省长李小鹏、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分别对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同意省审计厅提出的“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夯实预算执行基础;科学组织财政收入,为富民强省提供财力支撑;加强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提高分配的规范性透明性;深化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功效;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的审计建议,要求省财政厅等部门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省政府。

目前,接受审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按照省政府要求及审计意见积极组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厅财政审计处)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