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浙江省审计厅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7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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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等精神和要求,浙江省审计厅于2015年5月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积极推进审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重要举措,将为依法审计、规范履责,合理防范审计风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咨询服务。法律顾问制度对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与工作方式作了具体的规定,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参与顾问单位涉及的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民事、刑事案件,提供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或进行法律论证;代理顾问单位参加诉讼或仲裁;对重要审计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参与对顾问单位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以及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或提供法律论证;对顾问单位作出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如重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提供法律意见等十一项工作职责。

经过推荐、考察、厅办会议研究等程序,浙江省审计厅最终确定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擅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熟悉行政执法制度,在全国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为该厅法律顾问。(郑国孝 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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