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组织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省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6日】
【来源:河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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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有关工作机制,河南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首批对2014年度省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问题性质较重的8名审计对象进行了谈话提醒,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的作用,达到了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的目的。此举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该省审计厅正在对今年实施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梳理汇总,配合省委组织部确定下一批提醒谈话对象。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河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省委书记郭庚茂在听取审计工作专题汇报时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很重要,无论评价还是监督一个干部都很有必要,是干部监督法制化、制度化的一个重要途径。”省长谢伏瞻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上批示:“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加强对在任领导干部的审计,并作为干部转任和提拔任用的参考;二是对离任干部审计结果的整改提出有效办法,否则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依旧,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三是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夏杰提出:“在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建设、成果使用上要有新突破。”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河南省有关部门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提供了重要保障。一是建立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的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河南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健全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另外,省审计厅还建立了省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为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提供了客观依据。二是制定了《河南省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意见》,省审计厅配合省委组织部出台了《河南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操作办法》、《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具体操作办法》等制度规定,完善了干部监督体系,加强了信息互联互通,强化了审计结果运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律法规,在全省审计机关持续开展“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从审计方案制定、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入手把好审计质量关。省审计厅领导班子成员经常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审计一线检查指导,有效促进了审计质量提升和审计纪律落实,为结果运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省在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质量的基础上,创新举措强力推进省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行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直报省委书记、省长和常务副省长,提交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的工作机制。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高度关注,对每一份报告都阅示。近期省委组织部与省审计厅提交的《关于2014年度省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有关情况的报告》,明确提出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七项具体措施,即:一是把《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审计对象个人档案,以备查询和使用;二是把《审计结果报告》提供给组织部对口干部处室,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审计对象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审计结果报告》中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按审计对象所承担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分项提出处理意见,做到能用尽用和充分运用;四是对查出的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五是对存在问题较重的,按照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规定,对审计对象进行提醒、函询直至诫勉,抓早抓小抓细,起到防范作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六是对存在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后果的,待省纪委等部门查实具体违纪情况,且查明审计对象所承担的责任后,再据此提出处理建议(包括诫勉、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退、免职、降职等);七是对审计结果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深入分析梳理,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监督管理干部,完善从严治党机制,把有“病”的干部堵在门外,有效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发生。省委书记郭庚茂针对此报告专门批示:“做得好,不断总结,完善制度。”省长谢伏瞻批示:“这项工作抓得好,有利于引起干部重视和问题整改。”(张少民 王伟 王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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