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细分到人 列出详细清单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6日】
【来源:中央纪检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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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党员干部队伍,近日,审计署党组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照执行。

《规定》对审计署党组、特派办党组、审计署机关党委、特派办机关党委、审计署机关各单位和各派出机构以及各直属单位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审计署机关纪委、特派办机关纪委等8个层级党组织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从上到下逐一作出要求,直至最基层党支部。同时,《规定》还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细分到人,对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署党组其他成员、特派办党组书记等10类领导干部的责任进行详细分工,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实现责任全覆盖。

《规定》明确了8个层级党组织和10类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内容,列出了详细的责任分工清单。此外,还就从严治党责任追究作出详细要求,指出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力、致使职责范围内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和个人追究责任,确保《规定》真正得到贯彻落实。(驻审计署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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