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5日】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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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山西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抓好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王亚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省长李小鹏专门批示,要求省财政厅等部门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完成时间等,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整改实施方案,逐条进行整改,按时报告整改结果。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政府安排部署,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截至9月底,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已建立和完善245项管理制度及办法,补征补缴财政收入192.92亿元,下达应拨未拨财政资金27.85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和调整账务2.74亿元,移送案件297起。

山西省政府在抓好2015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进行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查补内部控制缺陷和管理漏洞,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并加大问责和整改结果公告力度,切实提高审计整改执行力。组织财政等部门结合山西省财政预算管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分析研究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产生原因,继续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根除审计整改“顽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将预算执行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不断拓展监督范围,密切关注中央决策部署和山西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着力加大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审计力度,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努力提升审计监督成效,并将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王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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