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杨晓和柳威荣获“中央国家机关最受欢迎的法治人物”称号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0日】
【来源: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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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中央国家机关法治人物和法治故事宣传展示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审计署企业司杨晓和武汉特派办柳威两名同志荣获“中央国家机关最受欢迎的法治人物”称号。

最受欢迎的法治人物和法治故事是经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推荐、网上集中展示投票、专家评审投票、工委研究审议等多个环节评选产生的,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对于激励中央国家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具有积极示范作用。审计署机关党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他们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不断做出新贡献。(杨晓和柳威两名同志的先进事迹见下文)

 

执法律之器 扬审计之威

——记审计署企业审计司杨晓

法律是治国之利器,也是审计工作的保护神。在国家审计系统中,有不少善于用法的审计人,其中有一位30出头的小伙。他在学校就学了经济法第二专业,与法律交上了缘分,此后一直对法律非常执着;他2003年毕业进入审计署后,坚持学习充电,于2004年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他在公派澳大利亚攻读硕士时,更是有了国际法律视野;他将法律和工作很好地结合,使审计工作游刃有余,又把握好了法律的度,人送外号“杨律师”;他是个热心人,成为经常帮助同事的义务普法“宣传员”;他的努力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2010年获得全国审计系统2006-2010年度法制宣传先进个人,2014年作为审计署优秀青年被《中国审计报》报道。他,就是审计署企业司杨晓。

法律的坚定“追求者”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知道做好审计工作光靠审计知识还不够,还需要法律等相关知识,因此特别加强法律学习,全面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2点钟了,休息吧!别考了,干嘛和自己过不去。不过这个考试,又不是不让你干审计工作。你的第一专业是注册会计师,有这个干审计就行了……”,家里人关切地说着。“我很快就睡”,他回了一句。时间是2004年夏天的一个夜晚,他坐书桌前,房间比较小,14门课程的资料几乎把他包围起来,面前的资料被他密密麻麻地做了标记,特便是那本配套法规,快被他翻破了。

司考路上最大的困难就是定力,当时正参加中石化审计,他担任集团总部会计信息审计小组的主审,身上的压力自然不用说,时间是非常紧迫的,只能利用晚上、双休和假日进行学习。期间,学的太苦了,一次要通过14门课程的考试,的确使他感觉迷茫和一种无形的压力,但是,审计中的问题定性、法规引用以及判断被审计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是否合法等工作,使他更加坚定相信审计与法律息息相关。夯实自己的法律基础,是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他硬是坚持下来了,最终顺利通过了司考。司考不仅仅磨练了他的意志和耐力,更是对他的一种肯定。

法律的执着“善用者”

他运用法律思维打造适用企业审计的利器。“能否给我们一套适用的法规汇编”,这几年经常在企业司听到这句话。按照企业司的安排,他承担了编写《企业审计实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分类汇编》的任务。实用、全面是他的出发点。他在电脑中翻出了以前年度审核的200多余份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复核和参与编写的150余份审计信息。他还不满足这些,接着查看了企业司上报的所有审计报告、审计信息。他总结审计发现问题的主要类别,回顾审核时法规运用的情况,成为他编辑的思路。因此,法规汇编的15个大类别全部来源于审计实务中发现的问题。“精于求精”是他对自己编写的要求,他在每个大类别之下又分二级类别,接着分三级、四级类别,尽可能与审计实务和企业经营中的业务相对应。全书共计搜集法规约1000个,因为需要分类以及体现各个法规之间的内在联系,他阅读学习的法规约5000多个。由于参加联通审计,这项工作主要是通过加班完成的,有时大量阅读这些冰冷的法规后,倍感庞杂,但是,想到该项工作有助于审计人员在工作中适用法律,也有助于审计人员根据法规群明确审计重点,他还是感觉很欣慰。

他运用法律思维查处大案要案。十几个人围着大屏幕,现场一片宁静,都盯着屏幕上显示的问题情况,突然他说“有超越权限的疑点,有损失,要是确定越权并且与损失有因果关系,就可以上报了”,现场热闹起来了,这个观点得到领导的认可。原来,审计组发现违法疑点,但根据现有取证,并没有发现相关违法人员获得利益,大家苦于如何进一步查证。这次发言,其实他是有准备的。这些年,他一直在研究如何根据初步掌握线索判断可能涉嫌的罪名,运用罪名构成要件和犯罪因果关系进行取证的思路查处案件。后来,按照这个查证思路,他和审计组同志一起补证,取得了犯罪嫌疑人超越权限以及越权和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关键证据,他所在的团队被审计署授予集体二等功。

他运用法律思维严格复核把关防范审计风险。经常时至凌晨,他还坐在办公桌前,和特派办同志讨论着审计信息——“不能简单地和成本价比就确认为刑法上为亲友非法牟利的金额”,他给别人解释着;“从目前证据上看,这个问题严重程度够不上刑法,能否按照违纪处理”,他以商量的口气发表自己的意见。“行,……”,那我们这样修改。从入署到现在,他复核的审计报告、决定和审计信息等足有几百份,“保证质量、防范风险”是他的原则。他经常指出审计信息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问题,也经常为审计组出谋划策,如何修改信息。特别是他练就了对一些冷门问题的把关能力,对一些不常见的犯罪问题,他以该罪构成要件为框架,和审计信息内容一一对照。同时,查阅有关法院关于该罪的判决书进行案例参照来完成复核工作。

他运用法律思维从宏观经济政策中把握审计着力点。他在参加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影响调查、中央企业公司治理调查,组织汇总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审计调查,具体实施某企业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等企业政策执行方面调查中,总受到一个问题的困扰。他发现,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努力发挥企业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需要调查企业执行宏观经济政策的情况。然而,宏观经济政策往往比较宽泛,而审计是对具体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的一种程序,宽泛和具体形成一对矛盾。通过总结审计调查经验,他逐步摸索出从宏观经济政策中发现调控思路和目的,筛选保证调控达到预期的配套法规、制度体系,从体系中抓主要具体规范措施,对照具体措施要求标准进行审计取证的思路。 “批示了”,同事拿着两份信息兴奋地告诉他。他一看是反映某企业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建设政策中存在问题的两篇信息。这两篇信息正是他运用这种取证思路,通过撰写提纲、编写问卷、调查取证、编辑信息的完整过程形成的。

他运用法律思维促进审计规范化、标准化。他对涉及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的重要线索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的相关案例以及法规、党规,拟定出在没有发现利益回流情况下,审计认定需要达到的标准和获取证据的指导意见,得到了法规司的认可和特派办的好评;对每一阶段审计报告的复核工作,都根据阶段特点制定出不同的审核要点,并且下发统一格式的审核意见书模板,体现出差异,防范审计风险。

法律的热情“宣传者”

他不仅利用法律做好工作,还一腔热情地宣传法律。“你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审计署法律顾问(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一次审计署的活动中以为他是真正的执业律师。审计署机关团委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今年5月举办了首次审计模拟法庭活动。他担任被告方的第一辩护人。他认真分析案情,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辩护中灵活运用了刑法禁用扩大解释等刑法的基本原则,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要件、主观目的和犯罪对象找出对被告有利的关键点,特别是结合财经法规和财务常识等提出观点,进行辩驳。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法庭辩论,他多次演练到深夜,辩护词也是改了又改。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模拟法庭的上的表现得到了署领导的表扬和同事们的肯定。机关团委在感谢信中写道“贵司杨晓同志不辞辛苦,认真研究分析案例,熟悉掌握审判程序,全过程参加了模拟法庭审判……。充分展示了贵司青年干部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他多次挤出时间参加普法宣讲。“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讲解依法治国……”,他正坐在普法的讲台上,俨然就是法律老师。他依据审计特点,归纳整理教案,通过理论结合案例的方式,讲解了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宪法的作用和地位,中国的法律体系,规范性文件的层级和效力,法律和党章等党内法规的区别和联系等法律知识,受到大家好评。

在任审计署企业司普法宣传员的平台上,他热情为大家解决审计业务中遇到法律问题,并多次为审计组同志提供法律定性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他对100余项法规、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共提出四条,被署原文采用三条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这些意见在人大修改对外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有所体现。

这就是杨晓,一名普通的审计人员,用自己的执著和努力,实践了学法、知法、用法的依法审计理念,执法律之器,扬审计之威。

 

审计“工兵”

——记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法规处柳威

2015年是柳威到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法规处工作的第10个年头。十年磨一剑,从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柳威逐渐成长为法规审理的业务骨干。这些年来,他就像审计战线上一个勤勉的“工兵”,在审计人员提供的大量审计材料背后,默默地进行着抽丝剥茧般的审理服务,为切实保障审计质量把守着最后的关口。柳威深知自己岗位的特殊性,实、高、新、严、细在他这里都有着具体的内涵。靠着出色的工作能力、热忱的敬业精神和谦虚坦荡的为人,他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数次获得优秀公务员表彰并荣立三等功,并被评为“五五”普法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作为法规审理的业务骨干,柳威承担了武汉办大部分重要项目的审理工作,由于其审理对象往往是那些涉及金额巨大、人员级别高、案情错综复杂、需要迅速办理的的重要审计情况以及一些重要的大项目,为了更好地提供审理服务,他经常辗转在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审计现场。

2014年,武汉办的审计工作特别繁忙,光是上半年就同时涉及好几个大项目。为了把好审计质量关,及时防范审计风险,柳威在不同项目之间马不停蹄地穿梭,连轴开展跟踪审理工作,从未耽误过每个项目的进度。

20146月,武汉办承担的某项审计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因有3个问题线索急需确认定性,柳威和法规处的同志们一道,赶赴T市审计现场。柳威顾不上休息,连夜研究相关证据资料,梳理线索。经过两整天的工作,根据证据材料,他与审计组的同志一起确定了问题的性质,认定了相关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事实。

T市的工作刚结束,N省某企业集团审计组又发现了2个案件线索。从T市到N省交通不便,柳威和他所在团队的成员们顾不上休整,于614日凌晨,坐了8小时普通列车赶到N省。在火车上,他又接到北京某集团审计组的电话,表示有1个基本成熟的重要审计情况需要尽快审理。于是,利用周末两天时间,柳威与同志们抓紧收集材料,理清事件脉络,找出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点,并就下一步如何突破、夯实证据提出了建议。615日晚,便赶到了北京某集团审计组提供审理服务。

结束完北京某集团的审理工作,坐在返回武汉的火车上时,柳威刚想松口气,又接到办里的电话,需要他去审计署法规司协助审理工作。这种突击性的任务对柳威而言已经习惯,回办参加重要大会后,当天下午他又收拾行囊,再一次登上了去往北京的火车。

要想做好审理工作,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还需不断钻研审计业务,为审计工作提供思路,排忧解难。

2012年,审计署首次组织了大规模的节能环保类三个款级科目资金审计。面对新课题,柳威配合一线审计人员对发现的大量以虚假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案例进行了分析研究,不断总结这些案例的特点。为了做好这个新项目,在每一件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柳威都认真研读节能环保类资金相关政策规章,根据不同专项资金的不同政策规定,具体分析相关审批人是否具备刑法意义上的实质性审查责任,研究审批机关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和渎职要件,做到不枉不纵。对内,加强与审计一线同志的沟通;对外,做好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协调工作,确保了审计质量。

一次,在对J市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某民营企业编制了大量虚假的项目申报资料,经相关部门层层审批上报,获得了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虽然企业骗取资金的事实基本能够确认,但由于一个项目从申报到获批需要经过多个审查程序,究竟认定哪个行政机关人员要对此事承担法律责任则需要慎之又慎。柳威认真分析了国家有关项目申报文件的具体要求,精准锁定了涉嫌渎职的主体。经过检察机关的进一步侦查起诉,最终该人员被法院认定犯有玩忽职守罪。

在那一年的科目审计中,柳威会同办内其他同事共移送司法机关13件案件线索,涉及金额近5000万元,均被立案调查,当年5起案件已判决。这些案件线索也被湖北省检察机关汇编到其向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并作为与审计机关构建高效联合办案机制、强化个案协作、共同打造预防和打击犯罪工作平台的经验材料,得到了最高检的肯定。

十年来,柳威以饱满的热情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任劳任怨。

2012年,“十一”假期刚过,柳威就接受指派,到审计署参加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尽管担任高三语文老师的妻子工作十分繁忙,家中5岁的儿子也需要照料,但他没讲一句条件,默默地收拾行装奔赴北京。一周后,柳威的岳母突发脑梗阻,昏迷不醒,被送进了急救室。当时正值周末,柳威接到妻子的电话后心急如焚,了解到老人的病情后,马上请假赶回武汉。家中突遭不测,但柳威没有让组织知道,在医院里守候了老人两天。在得到老人已渡过危险期,需要静养的确诊后,他一边安抚宽慰妻子,一边想尽办法安排好岳母的治疗、护理事项和家里的琐事。周末一过,他又返回北京继续工作。

办领导得知柳威家中的困难后非常关心,提出另换人到北京接替他的工作。但柳威觉得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如果换人还要重新熟悉工作,不利于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便婉言谢绝了办领导的关心,一直坚守到顺利完成了署里的任务。

“勤奋努力、踏实肯干”,这是很多人对柳威的评价。不怕困难,行动高效,多年来,柳威用他的事业心、责任心,为武汉办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做出了突出贡献。审理工作并不像审计业务工作那样,能直接体现出成果与业绩,但在看不见的审计战线背后,正是有很多像柳威这样的审理工作者,在众多的审计文书中“查漏纠错”,找疑点、挖重点,保障着审计结果的质量,彰显着依法审计的重要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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