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去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0余件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9日】
【来源: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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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问题解决 促进政策完善

审计署去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0余件

审计署2015年承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0件、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21件。已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审计署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内容涉及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审计工作;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农村低保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彩票资金、科研项目经费的审计监督;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

为落实好各项办理任务,审计署坚持分级负责制,建立署领导、承办部门、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署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办理工作方案,各分管署领导要求各办理部门和责任人员认真完成好办理工作。制定了《审计署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对办理任务、工作程序、办理时限以及答复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各承办部门认真研究建议提案内容,组织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强的人员负责办理工作,并进行充分讨论,核实情况,确保办理质量。在办理过程中,审计署建立工作台账,将办理工作列为专项督办和考核内容,定期检查办理进展情况。同时,所有复文经承办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由署领导审核后签发。

在办理工作中,审计署加强与相关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在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采取电话、发函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同时,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等的沟通联系,加强与外部承办单位的沟通,努力使各项答复更加全面、准确、切合实际,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和相关政策的完善。

审计署始终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审计工作的重要契机和途径,充分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针对《关于加快环境审计法律制度建设的建议》中提出的对环境审计监督进行补充立法、加快制定环境审计准则和指南、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评价标准体系等建议,积极推进国家审计指南体系建设。(许亦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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