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1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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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光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审计整改工作。会议指出,20154月至7月,审计署对青海2013年至2014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20162月,审计署出具审计报告,对欠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矿业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以及相关资金管理不合规等问题作出审计决定,对加强青海矿产资源管理、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的问题,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为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会议提出了三点整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有关部门和地区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把这次专项审计整改作为维护财经法纪、严肃政策执行、改进和规范工作、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机遇,作为促进廉洁从政、推动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机举措,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全面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紧扣审计署的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提出的相关建议及要求,逐项回应,做到件件有落实。要求国土、财政、地税、国资管理等部门主动认领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加强沟通衔接,相互支持配合,防止出现工作疏漏。充分考虑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相关企业和单位面临多重困难等实际情况,周密设计、精心操作,及时向审计署汇报沟通重大问题,确保按照审计署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推动相关政策完善和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分析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对需要调整相关政策的要及时调整,对需要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完善,对需要强化和规范管理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党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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