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铺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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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审计厅按照省委书记李鸿忠提出在全省全面铺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要求,及时调整思路,专题研究措施,重新铺排部署,将原来在4个地方开展审计试点调整为在所有市、州、县(市、区)开展审计;将原来拟定3年内分阶段推进调整为从今年起实行全面推开和深层次探索并行;将原来单纯注重量化指标调整为定量与定性指标、审阅资料与实地“目审”“两个并重”,全面铺开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该厅坚持以统筹全省审计工作发展为手段,按照统一制订审计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审计报告模板、统一汇总审计情况、统一审计处理口径“五统一”的原则,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表及里、由显到隐、由低到高,从简单的、显性的、可量化的,可以且必须审计的等基础性内容入手,分两批组织实施,全面推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第一批,4月至5月,对纳入2016年度省本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37个市和县(市、区),同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第二批,5月至7月,对其余市(州、林区)和县(市、区),按照“五统一”的要求,由各所在市(州、林区)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审计重点突出“五查五看”:一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看机构、制度、责任、人员是否到位。二查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质量,看比较简单、显性的且可以“目审”核查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形态和质量功能。三查红线指标实际执行情况,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际效果。四查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看实施进度和效果。五查上级督办案件和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销号情况,看是否真查真改、彻查彻改。

按照李鸿忠书记提出探索形成可复制、经验可推广的指示要求,该厅在全面推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同时,深入抓好四个地方审计试点工作,重点在六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提升审计目标的高度。重点揭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风险隐患,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通过全面、系统、大胆探索,加快形成一套符合湖北实际、具有湖北特色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路径方法和制度规范;二是扩大审计范围的广度。在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为主要审计对象的基础上,将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土、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一并纳入审计范围;三是增加审计内容的深度。从目标责任、政策执行、决策管理、资金项目、风险隐患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审计内容;四是提高审计方法的精度。运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等技术手段,开展对相关业务管理系统和数据的分析,既注重土地、矿产、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内部数据的对比分析,又做好与财政、税收、安监、建设、工商等部门外部数据的关联分析,从中掌握总体情况和发现问题线索;五是把握审计评价的准度。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的原则和“看职责、看行为、看后果”的方法,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准确界定其对相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六是加大结果运用的力度。加强对审计情况综合分析,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同时对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损毁自然资源资产和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损害的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予以严肃追责、严厉问责。

为确保出色完成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各项工作任务,该厅采取过硬举措,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强力保障。一是举全省审计系统之力,在工作部署、安排布局、工作精力、审计资源、骨干人才、项目经费等方面实行重点倾斜,实行重点保障。二是积极聚合相关部门优势,主动加强与环保、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统计、林业、地质、测绘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配合,聘请具有资源、环境、法律和工程技术方面的相关专家参加审计,确保审计结果专业、准确、权威,不断提高审计质量。三是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地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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