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审计成果 山东省政府出台意见加快高速公路发展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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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在强化规划引导、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加快完善高速公路路网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2015年,山东省审计厅对全省高速公路收费情况进行了审计,全面审查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执行、投资建设成本组成、运营维护成本支出、债务规模风险、财政投入项目资本金等情况的同时,一并关注了全省高速公路发展能力情况,向省政府提报了《关于山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能力的审计分析报告》,从经济发展需求、长远规划、区域布局等方面,在综合对比浙江、江苏、广东等省份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全省高速公路发展的优势条件和发展空间,并立足于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和项目资本金比例等出现利好调整、投融资主体和筹资能力进一步强化、所具备的技术优势和实力,阐述了高速公路建设拥有的良好发展环境。报告坚持问题导向,还客观地反映和揭示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不顺、部分项目推进难度加大、投融资压力增大、运行维护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建议发挥规划引领和行业管理作用、拓宽高速公路融资渠道、强化项目推进力度和建设市场管理、强化路政管理。

报告引起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长郭树清、副省长王书坚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对影响施工进度的桥梁和路段逐一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不留尾巴,全速推进。汲取教训,加大推进力度,促进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全面提速,努力走在全国前列。按照领导批示精神和审计情况,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并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为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全省高速公路发展提供充足的政策支撑和宽松的政策环境。

《意见》提出,严格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建设条件,加大推进力度,增强规划执行力。改革规划管理方式,多个设区市政府可以联合提出跨区域项目建议,由省政府授权相关部门与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设区市政府负责项目推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投融资格局。继续加大财政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按规定发行政府债券,支持高速公路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建设高速公路。鼓励新建项目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实行多元化经营,发挥高速公路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项目交通量、建设成本、项目收益情况、收费期限等因素综合评估,采用差别化的通行费收费标准。压减审批和报批时间,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强化养护运营管理,提高通行效率。(郑茂霞 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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