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 市政府11项措施落实人大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5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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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今年4月,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向市政府提出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等5个方面的审议意见。青岛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11项具体措施,扎实落实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工作。

一是更加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市长张新起同志进一步强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担负起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严格在限期内整改到位,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抓紧时间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厘清问题原因、列出整改计划并限期完成。针对审计整改报告中反映的未完全整改问题,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达督查通知,相关部门再次梳理推进问题整改,市审计局逐一检查落实整改情况,目前2014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累计上缴财政资金3.6亿余元,促进制定完善制度近70项,整改效果历年最好。2017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将逐步开展专题询问和特定问题调查等工作,目前,市政府正在积极做好衔接和配合。

二是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市审计局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剖析原因,实施重点监督,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等“顽症”提请市政府有处理权的机关进行督查督办。同时,整改报告首次采用“报告+清单”的形式报告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及每一项问题的整改情况,会后又将“直言点名”问题单位的整改报告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据统计,全市17个预算执行部门单位专门召开了党组会、专题会等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形成部门“一把手亲自抓、靠上抓”的良性局面。

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市审计局与市检察院建立了案件移送和协作配合制度,与监察机关建立了查办案件协作配合、重要审计信息共享、整改问责等工作联系机制。市财政局对审计查出的预算单位问题,凡整改过程中涉及财政资金上缴或抵减财政拨款的,将违规资金整改纳入预算管理范围,从源头上防止整改走过场。市政府着手研究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的考核内容,制定惩戒问责机制和办法,对问题严重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

四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市财政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对没有落实整改的写入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并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时限,加大处理处罚力度,确保问题及时得到整改。此外,通过加大会计制度及各类财政管理规定的培训、宣传力度督促各预算单位和部门依法理财,第一时间将部门决算中反映出的问题反馈预算单位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动态监控事中监控和过程监控力度,提升纠错效率。

五是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在审计内容方面,市审计局在2016年将10个区(市)政府、市本级有关部门贯彻国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已开展精准扶贫、财政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5项专题审计,审计结果纳入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在技术支撑方面,启动了金审工程(三期)项目的研发,市财力计划总投资1648万余元,建设审计数字化指挥中心、审计数据综合分析系统等11项内容,将有力提升审计保障能力和水平。此外,市审计局今年还将研发大数据审计综合业务平台作为奋斗目标来攻关,通过整合数据、革新技术实现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数据集成、联网核查、在线监督、信息共享,破解工作难题。(黄静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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